多层次直销合法吗?
多层次直销模式不合法。
《直销管理条例(草案)》与《禁止传销条例(草案)》10日上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裂激并原则通过。直销专家认为,从草案的内容来看,此前争论较多的“多层次直销”未获开禁。
单层次直销模式是产品从公司到直销员,由直销员把产品卖给最终顾客的模式。多肆段袜层次直销模式是产品从公司到经销商,再从经销商到销售代表,然后由销售代表把产品卖给最燃绝终顾客的模式。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奖金比例。多层次模式采用团队奖金比例,单层次模式采用推销员奖金比例。
最新通过的《直销管理条例(草案)》指出:“直销企业只有在直销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时才能计算并支付推销员的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推销员的佣金、奖金及其他经济利益只能来源于直销企业自身的经营收益,其总额不得超过其零售总额的30%。”这一规定很明显是不允许多层次模式。”
扩展资料:
《直销管理条例》是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它是为规范直销行为,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本条例。
新通过的《直销管理条例(草案)》把“直销”界定为“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早前,《直销管理条例(草案)》一直用的是‘推销员’这一称谓。”新版本对直销更多明确为“直接”,实际上就是只放开“单层次”模式。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多层次直销未获准运营 直销市场可能重排座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销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