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报表报出的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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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季报为月(季)度终了15天,年报为年度终了45天。
国务院制定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就会计报表报出时间做出明确限制,明确规定的是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号。
该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第九条 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为:按季度报送的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按年度报送的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5天,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
而各地相应制定的办法,对月报都要求月度终了15天报送(同季报)。
扩展资料:
《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纳税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也可以按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报送事项。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报送凭据。邮寄报送的,以寄出日的邮戳日期为实际报送日期。
纳税人以磁盘、IC卡、U盘等电子介质(以下简称电子介质)或网络方式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数据接口。凡使用总局软件的,数据接口格式标准由总局公布;未使用总局软件的,也必须按总局标准对自行开发软件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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