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入境违禁物品清单
中国海关入境违禁物品清单: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1、活动物 ( 犬、猫除外 ) ,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2、 ( 生或熟 ) 肉类 ( 含脏器类 ) 及其制品 ; 水生动物产品。
3、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4、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5、燕窝 ( 罐头装燕窝除外 ) 。
6、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7、动物源性饲料 ( 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 ) 、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1、新鲜水果、蔬菜。
2、烟叶 ( 不含烟丝 ) 。
3、种子 ( 苗 ) 、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4、有机栽培介质。
三、其他检疫物类
1、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2、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3、土壤。
4、转基因生物材料。
5、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方便旅客进出境,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2024-08-22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