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能不能骑摩托车,可以还是不可以?
泉州市区不可以骑摩托车。
自2013年7月起,泉州市区全面禁摩。针对违法驶入市区的摩托车,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以罚款150元、扣3分;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将罚款3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而摩托车超载的,将罚200元并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此外,驾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或三个年检周期未年检的摩托车进入市区,将罚款500元并吊销其所有驾驶证。
自2013年11月1日起,市区坪山路部分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禁止摩托车通行。管制范围包括坪山路主车道(北起坪山路湖心街路口,南至刺桐大桥)、坪山路辅道(北起坪山路津淮街路口,南至坪山路江滨北路路口)、宝洲街(东起坪山路宝洲街路口,西至刺桐大桥),请驾驶员注意。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借道或者变更车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
(二)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三)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二条以上机动车道;
(四)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泉州交警开展专项行动 整治摩托车违法进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