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说到工资,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近日,江西、黑龙江、陕西等多个省份宣布上调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一些地方也在酝酿上涨方案,下面来看看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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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江西、黑龙江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江西省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二类区域由15.8元/小时调整为17.3元/小时,三类区域由14.7元/小时调整为16.1元/小时。
黑龙江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860元,第二档为1610元,第三档为1450元。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8元,第二档为14元,第三档为13元。
此外,陕西从2021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增加150元,一、二、三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一、二、三类区由18元、17元、16元分别调整为19元、18元、17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还有一些地区也会上调
除了上述地区外,还有一些地区明确表示今年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吉林省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近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天津市人社局称,已启动最低工资标准测算工作。
成都近日发布《成都市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2021年工作计划》,明确将调整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和企业工资指导线。
有助于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
目前,31个省份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达到了每月2480元。上海、广东、北京、天津、江苏、浙江这6个省份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也会水涨船高,与最低工资挂钩的一些待遇标准也会相应上涨。
陕西省人社厅要求,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调整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黑龙江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今年将成最低工资调整大年?
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基本“冻结”,绝大多数省份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最低工资标准重启上涨,有何考量?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按照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两到三年调整一次,去年大多数省份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受到疫情的冲击,经济增速放缓,考虑到企业的困难,在此背景下自然暂缓了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
苏海南认为,2021年中国经济持续向好,国际国内预判今年经济增速会高于去年,在新的形势背景下,再加上去年多数省份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有的省份可能自2019年就没有调整,所以,今年多地纷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既有经济增速回暖的支撑,也是遵循最低工资制度规定调整频次的政策要求,更是促进企业低工资劳动者提高收入的现实需要。
苏海南表示,最低工资调整要处理好保障职工最低劳动报酬权益和企业承受能力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既要满足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的需要,又要确保企业能够承受最低工资上涨推动的人工成本增加并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两者要把握好一个相互协调平衡的度。
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2
昨日,人社部公布了2019年人社部公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统计截至2018年12月)。
根据图表我们可知,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省份是上海,其次依序为广东、北京、天津、江苏、浙江这5个省份——
月最低收入标准均超过2000元。
那么,关于“最低工资标准”,你应该了解以下这些事项:
一、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定义。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百科可知,是指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相应的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所需支付劳动者的最低金额的相应劳动报酬。
根绝我国现行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其中明确指出: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其中前者适用对象限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后者适用对象限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二、“最低工资标准”实施的意义。
“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实际上是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居多。
首先,该标准中规含了包括对于加班工资、社保费、休带薪假、到手工资等在内的薪资最低标准。
1、最低工资的上调,意味着对应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会随之上调。
包含平时上班时间、休息日时间、及法定节假日时间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会在原先对应的1.5倍、2倍、3倍进行上调。
2、最低工资的上调,意味着到手工资也会直接提升。
对于以“基本底薪+提成”作为工资构成的人员来说,(尤以基层劳动者、销售人员为甚),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能直接影响其到手工资的增长与否。
3、最低工资的上调,意味着休带薪假人员的薪资也会对应提升。
正常条件下,每家公司都会有自己规定的带薪假期,如年假、产假、工伤假等。休这些假期的人员,一般领的都是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对应薪水。如此,你懂了吗?
三、“最低工资标准”背后的你不能不知道的那些事。
(一)关于包不包含“五险一金”这事
严格来说,最低工资标准里有无包含“五险一金”这事,不属于硬性规定,而是由当地人社局自行界定。
例如→
四川、贵州均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含个人所需缴纳的五险一金;北京、上海则明确五险一金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要求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忽然有种帝都、魔都不如火锅之都的赶脚是怎么肥事?...)
(二)关于“严令禁止以下补贴进入最低工资标准”行列这事
(划重点了啊!)
以下情节事项,不包含“最低工资标准”,如有包含,记得维权~~
1、加班、加点的额外工资;
2、中班、夜班、低温、井下作业、有毒有害环境作业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补贴;
3、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关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何维权这事
如果在剔除上述这些不允许计算入最低工资标准的事项补贴后,意外发现自己的薪水,居然还够不到最低工资标准这一线怎么办?
1、拿起电话,拨打“12333”,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2、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各地机构热线不一,大家请自行找度娘啊);
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道你们有的人懒,觉得估计投诉了也就只能拿回拿点小工资。别急,这就来告诉你们为何要维权!)
(1)这是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大义凛然了点?);
(2)这是在警示其他用人单位不要知法犯法,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大格局了喂!);
(3)最重要的一点是,若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会责令其在限定时间内补发所拖欠工资,并且将会按照情节严重与否,责令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1—5倍工资!(这是考试范围!)
四、“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于哪些情况。
前面咱们说了,“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居多。但是,辩证法教育我们,事无绝对。
企业也不能一味地当冤大头是不是?
因此,下述情况,企业有权支付劳动者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划定的工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受伤休假的,此时用人单位虽也需支付一定薪酬,但可以只支付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可。
当然,少发≠不发!
2、若发生员工已被招募,但短时间内一时无法为其安排岗位者,此时应支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线的70%。
即,所谓“待岗”情况下,企业节约成本的一种合法形式。
3、劳动者休“事假”的,用人单位自行决定,有权且合法,可以不支付对应时间段薪资。
综上,这堂给你们补习的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课,你们学到精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