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看女性洗澡构成犯罪吗?
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偷窥行为尚无明确界定,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事态的发展。如对方已口头或书面直接向他人宣扬其看到的别人私生活,就构成侵权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条文。如果仅仅满足于变态的窥视,就属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空白处。
单纯的偷拍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外散布,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及散播淫秽物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腔誉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扩展资料:
案例
来自贵州毕节的邹某19岁,在昆明打工。17日下午,他到马街一澡堂洗澡,想找点刺激的事情做做。
这个澡堂当天没几人洗浴。邹某进到男浴室,脱了衣服,冲了一会儿,听到隔壁女浴室“哗哗”的水流声,一种冲动支配着他。他光着身子蹑手蹑脚地走到女浴室门口,轻轻地将门推开一条缝,透过门缝看到里面只有一个年轻女子。女子发现了门外的异常,大喊:“干什么?”瞬间吓退了邹某。
邹某回到男浴室,过了几分钟,忍不住再看一次的想法占据了上风。这次,他想到女浴室内只有一人,胆子大了起来,仍然光着身子,走到门口,直接将门推开,雀圆衫站在门口。女子洗澡的场景被他一览无余。“救命啊!”女子大喊着。在邹某逃跑后,女子赶紧报警。
西山公安分局马街派出所民警在男浴室找到了邹某。光着身子的邹某还在发呆。他承认了偷窥,并称听到女子“救命”呼声后,自己就被吓蒙了,躲在浴室害顷腔怕得发起呆来。
由于邹某偷窥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5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19岁男子想找刺激 裸体进女浴室偷窥洗澡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释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