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有什么区别?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区别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强制性不同。
社会医疗保险具有强制性,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商业医疗保险不具有强制性,商业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
二、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商业医疗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当投保的公民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支出医疗费用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而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
社会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给予基本补偿,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维护社会公平,实际上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方面。
三、两者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
商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保险费数额的多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即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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