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记录的填写要求是什么
2022-12-08 · 百度认证:IT168官方账号,优质数码领域创作者
检验记录的填写要求是:
1、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检验批名称及编号按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2、验收项目:按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验收项目的顺序,填写现场实际检查的验收项及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内容,如果对应多行检查记录,验收项目不用重复填写;
3、编号:填写验收项目对应的条文号;
4、验收部位:填写本条验收的各个检查点的部位,每个部位占用一格,下个部位另起一行;
5、验收情况记录:采用文字描述、数据说明或者打“√”的方式,说明本部位的验收情况,不合格超标的必须明确指出;对于定量描述的抽样项目,直接填写检查数据。
扩展资料:
填写方法:
1、施工单位首先进行材料、构配件与设备、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等的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验。
2、监理单位收到报验资料后,监理工程师对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合格时,监理工程师按约定的时间对报验的材料、构配件、设备、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平行检验,不合格时返回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验。
3、监理工程师进行平行检验一般以数据记录为主,实测实量后,填写平行检查记录表,并将检测数据与检验项目规定的标准值相对照,给出结论性意见,汾湖标准要求时予以签字验收,不合格时,根据不符合的严重程度下达《不符合项通知单》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经施工单位整改,并经过监理人员确认合格后,才可签字验收。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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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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