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为对方花的钱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吗?

情侣恋爱时,“卡给你刷!”分手后,“刷的我的钱给我还回来。”恋爱期间的亲密付,究竟算借贷还是赠与?能否要求返还?... 情侣恋爱时,“卡给你刷!”分手后,“刷的我的钱给我还回来。”恋爱期间的亲密付,究竟算借贷还是赠与?能否要求返还?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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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懂美食
2023-02-16 · 平淡的食材,温暖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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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情况下,分手后,在伴侣身上花的钱无法退还,因为礼物通常被视为财产的自愿转让。
礼物一旦送出,就属于收礼人,通常没有退还礼物的法律义务。

话虽如此,在某些情况下,这条规则可能会有例外。
例如,如果一方可以证明他们在关系期间向另一方贷款并期望还款,他们可能能够采取法律行动追回债务。

一般而言,在恋爱期间与您的伴侣就财务问题进行开诚布公的沟通非常重要,并注意送礼和其他形式的财务支持可能对双方产生的影响。 如果您对分手的财务影响有具体问题或疑虑,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也是一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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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初蓝vN
2023-02-16 · 超过2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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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为对方花的钱分手以后,一般是要不回来的,除非是借贷关系。因为花钱属于自愿行为。

对于怎么花钱才合适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先来看看情侣间花钱的方式:

1、开销全部由一方承担
这样的花钱方式好处在于一方承担了两个人在一起时的所有花销,而另一方安然的享受,不用操心钱的事情。这种方式也极大的满足了那些爱面子的男生,他们刚好可以展现自己男人的一面,但是,和他交往的女生要遵守他的消费习惯,不能触及他的底线。

2、两个人都花钱
有些女生并不享受男生为自己花钱,这不是她们矫情,而是受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的影响。再者说,两个人是谈恋爱,还没有走到结婚的一步,女生有着不想占小便宜的心理。

所以,如果男生请她吃饭看电影,她也会相应的回报对方,比如梅梅。两个人一起为自己的消费买单,可能男生会多花一些钱,看似吃亏,其实,他的付出女生都看在眼里,也会多爱他一些。

3、两个人采用AA制的方式
这是当下很流行的一种方式,比如两个人吃饭看电影的钱均摊,也就不会存在谁多花了,谁少花了的尴尬。有些人起初可能会不适应,毕竟我们的传统就是男的花钱多,女的相应的花一些或者不花就行了。不过,多尝试几次,你就会发现这会让你和对方省去很多麻烦,因为谁也不占谁便宜。

以上就是大多数情侣会采用的花钱方式了,不管是哪种,都要两个人都能接受才是最合适的。对于情侣来说,在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不妨和对方讲清楚,相信很多人都是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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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萼发芽芽1
2023-02-16 · 超过375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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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期间给对方的钱分手了不能要回来。
1、如果两人之间仅仅是恋爱吃饭、看电影、赠送小礼品,那么属于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一般赠与,不需要返还。
2、如果双方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互相发红包,属于好意施惠行为,是一方出于增进私人情谊为目的或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而无偿为另一方提供物质或者服务的行为,双方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恋爱期间借钱的,如果有借条,分手时就可以拿着借条让对方还钱,如果没写借条,只要有转账记录的,也是可以要求对方还钱的。
恋爱期间借钱,分手后不还怎么办?
1、有借条的规范书写内容,避免诉讼风险。注意借条的基本信息、借钱的数目、归还时间。
2、对方不还钱后及时调查对方信息。情侣间不论是否写了欠条,碍于感情,对方不还时,就有可能会纵容,寄希望于下次再下次。
3、及时起诉,坚决采取保全措施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唯有起诉这一救济途径。
恋爱期间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
1、在馈赠和接受礼物时尽量慎重,保持理性。
2、涉及数额较大的钱款往来,最好进行书面约定,并尽量避免现金给付,而是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并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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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雅且不朽灬高山
2023-02-16 · TA获得超过145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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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恋爱期间花销分手不能要求返还。
一:一般的赠与不能要回来。恋爱期间一些共同的花销或者小礼物的赠送,这个属于好意施惠,确实不能要回来了。这在实践当中也是当事人很难把握的。因为一般双方比如说恋爱期间,可能大家都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都是想着要和对方步入婚姻殿堂,可能也没有那么多的法律意识。所以,在给付钱财的时候也没有想那么多,没有想到后来会走到分手或者结不成婚的地步。所以,恋爱期间的花销肯定比一般朋友之间更大。

比方说恋爱期间,赠与给对方的一些衣服,或者是包包,鞋子,手机,不怎么贵重的金银首饰,微信转的红包,吃喝玩乐的开销等等,这样的一些小的消费都是不用返还的,这些都属一般性赠与,不能算作是以为结婚为目的的赠予。
其实无偿赠与肯定是基于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比较深厚。如果双方感情本身就不深厚,交往时间不是很长,但一方又给了另一方大笔的馈赠。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如果双方不存在相互的感情,认定为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应该是更公平合理一些。
二:在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前提赠与另一方的比较贵重的物品可以要回来。比如说房子,车子等,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钱的一方是自己,在分手之后都是可以要回来的。另外,在恋爱期间,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在分手后也是可以要回来的。那么如何认定是以结婚为前提呢?可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是从财产价值的大小,一方给另外一方买房买车,或者是说非常巨大,超过正常的一般生活的需求的一些现金的赠与,这种肯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或者说是附条件的赠与,既然婚姻不成立,另一方取得财物也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2:就是当时在给付钱款的时候,具体是在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下给付,为什么给付这个钱,再来具体分析究竟给的是彩礼还是一般情况的赠与。每个人的想法各异,经济实力各不相同,同样数额的财产,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是毛毛雨,对某些人来说可能是他的所有身家,不能按数额大小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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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6 · 超过608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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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花对方的钱不一定能要回,如果是赠与,则不需要偿还,但是如果存在借贷关系,则借款人应当根据约定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不愿意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那么,哪些款项能够要求返还,哪些情况不返还呢?
  一、双方明确约定系借款的,即双方的法律关系完全符合民间借贷的形式和法律要件,也就是说双方具备借贷的合意,如存在书面约定、或者是微信等聊天记录能够证实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借贷行为已经完成,即约定借款已经交付,那么该款项出借方有权要求返还;
  二、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数额较大的转账,虽没有借条,但应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予,随着双方恋爱关系的中止,赠予行为所附条件不能实现,基于此接受方从给付方取得大额财产没有法律依据,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
  三、含有特殊金额谐音的数字如520、1314与示爱语言高度一致的转账,以及在纪念日等特殊日期的转账,应系双方恋爱期间的表达爱意的行为,这种转账要求对方返还并不会得到支持。
  恋爱期间,双方都应该树立正确的恋爱观,追求爱情应当建立在彼此人格魅力互相吸引和深厚的感情基础上,而不是通过金钱取悦对方得到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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