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客户的销售返利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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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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