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欠的债务就不用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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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人民法院破产重组,主办单位(可在工商登记档案中发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二是企业注册资本不真实的,主办单位在注册资本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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