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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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 共 绵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40个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网站zzb.my.gov.cn、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绵阳人才网www.myhm.org、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包括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附表2、3、4各岗位要求。
2.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其他人员30周岁以下。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2、3、4;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2、3、4。
4.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2月8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管理权限),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理权限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填报信息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为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8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8日12:00),填报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2.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对《绵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所列招聘条件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招聘单位后填报(联系电话、具体地址见附表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 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招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8日(每日9:00—12:00、13:00—17:00,星期六、星期日请先电话联系),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地点为招聘单位。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需携带打印的《绵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且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辖区内达到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资格审核通过情况请报考者于2012年2月1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查询。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于2012年2月12日—2012年2月13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2月16日—2012年2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2年2月13日(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南河路26号 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考生免缴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 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管理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60%(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
(一)公共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业务技能》×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业务技能》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教育专业技术岗位、医务专业技术岗位、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岗位四种类型。考试内容为:
教育专业技术岗位:《教育学基础知识》;
医务专业技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专业技术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
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
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3.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2年2月1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科目考试资格。
4.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加分。
参加我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公共科目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公共科目成绩)加分不超过6分。
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条件。凡符合上述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2年2月20日—2012年2月21日(每日9:00—12:00、13:00—17:00),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关于服务年限、服务单位、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南河路26号501室)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2年2月22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不符合享受政策性加分的,可向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对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比例为:
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5。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上述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比例,以减轻专业科目考试工作量。
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其公共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其他达到1:3及以上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的最低公共科目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6.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情况请报考者于2012年3月5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
(二)专业科目考试
1.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的时间、方式于2012年3月6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者,收取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
2.专业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3.专业科目考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专业科目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4.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2012年3月24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于2012年3月2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 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 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 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 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 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办妥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办妥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核定工资、上编制、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同时,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涉及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的招聘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涉及政府系统及园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附件1: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2:绵阳市2012年党群系统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3:绵阳市2012年政府系统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4:绵阳市2012年市属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事考试中心、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

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2261236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2535468 高新区火炬大厦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267561 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501室
市人事考试中心 2263678 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
党群系统市属事业单位 市委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532498 绵兴东路100号火炬大厦
市惠民帮扶中心 2373812 涪城区花园路7号
市红十字会 13881160866 临园路中段78号
市企业人才评价推荐中心 2292074 游仙区东津路45号
政府系统市属事业单位 市救助管理站 6282347
13881106253 游仙区游仙路303号
市药品不良反映监测中心 6707890
13881190839 火炬北路30号
市计划生育指导所 2337304
18990101688 临园路东段63号
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2230966
13308119370 科创区九州大道中段孵化大楼A区一楼
绵阳农业学校(绵阳工程技术学校) 6331684 涪城区西山北路59号
市畜牧站 2265704 涪城区建设街6号
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2311739
13458024498 剑南路西段55号
市城区河道管理局 2862115
15228355235 绵阳市涪滨路北段3号
绵阳水利电力学校 2566779
13890191566 高新区永兴镇永发路262号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2202044
13698131360 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6339035
13547164466 科创区九州大道中段孵化大楼C205室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691178
13890154477 江油市建设北路317号
绵阳财经学校 2271912
18081209118 游仙区华兴南街2号
四川江油工业学校 3598086 江油市诗城路西段383号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381175
18990102266 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178号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367694 涪城区临园路西段8号
市城区河堤管理处 2262377 涪城区青年广场雨污水提升站
市住房保障中心 2223217 涪城区涪城路76号
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246963 涪城区警钟街87号
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所 2345531
13881106896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2号新益大厦702
市唐家山堰塞湖治理暨北川老县城保护工作指挥部 4831198
13778153999 涪城区北川县擂鼓镇指挥部综合办
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中心 2683567 涪城区绵州路北段142号交警支队
人才交流中心 2318228 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6号科技大厦2楼
市中心医院 2235417
15281699774 涪城区常家巷12号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市三医院 2296107
13550836285 游仙区剑南路东段190号市三医院人事科
绵阳四0四医院 2305891
13608112977 涪城区跃进路56号行政楼三楼人力资源处
市中医院 2220223
15378235272 涪城区涪城路14号市中医院门诊楼7楼
市妇幼保健院 2372429 涪城区花园北街8号市妇幼保健院2楼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230679 涪城区涪城路62号2楼
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2390216 涪城区石塘路3号市血站5楼
市属园区事业单位 塘汛镇卫生院 8130022 经开区三江大道39号党群工作部
经开区富临实验小学
塘汛小学
经开区计生指导中心
农科区松垭人民医院 2821234 农科区德政街18号党群工作部
科创区博雅学校 6336101 涪城区九洲大道中段科创区管委会孵化大楼C424

附件2-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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