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主观:
芜湖 公积金提取 申请人可通过 安徽 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网上申请或携带资料至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中心审核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3天内告知结果并支付。关于“芜湖 公积金 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芜湖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网上申请或携带资料至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受理:中心审核提交的资料; 3、办结:符合条件的3天内告知结果并支付。 二、芜湖公积金提取地点 芜湖市 鸠江区 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2-13号 住房公积金 窗口。 三、芜湖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 以上就是对“芜湖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也让员工对企业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有利于企业吸引人才集聚,提高企业竞争,推动企业有更大更好的发展。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