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考一年考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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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考一年考一次。
公务员录用考试,原则上每年统一组织一次,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一般在上半年3-4月举行笔试,除此之外,还有每年下半年的国考,一般在11-12月举行笔试,也会有很多湖南地区的岗位放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名参加。
湖南省公务员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申论》分为通用卷和乡镇卷,乡镇(街道)机关以及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乡镇财政所、乡镇司法助理员、选调生等职位适用《申论》乡镇卷,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湖南省考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
1、县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通用卷)两科。
2、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乡镇卷)两科。
3、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通用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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