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违反教育法规的情形主要有哪三种?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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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违反教育法规主要有三种情况: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行为;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违法行为;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
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2)教师有上述违法行为中的后两种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3)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和学生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行为;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违法行为;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
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按现行教师管理权限,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2)教师有上述违法行为中的后两种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3)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和学生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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