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有什么行为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有侮辱或者诽谤消费者、搜查消费者的身体或者其携带的物品、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致消费者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行为。
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经营者的义务是相对消费者的权利而言的,只有经营者履行了义务才能保障消费者权利的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10种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履行这一义务是与消费者实现监督权相对的。
它要求经营者切实把消费者当作上帝,认真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在质量、价格、品种、数量、服务态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经营作风,提高经营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同时也达到其营利的目的。
经营者的义务
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3、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了有效实现消费者的保障安全权,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023-07-2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