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办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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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九林律师
2023-04-06 · TA获得超过242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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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办理居住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1、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流管站)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二、居住证绿色通道业务:
对没有办理居住登记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在居住地已经实际居住半年以上且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公民,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
《廊坊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
第十五条 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办理具有金融卡功能居住证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十六条 居住证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逾期超过1年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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