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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汤奉主要情节如下:
朝廷有禁杀耕牛的禁令,汤奉不问因由,竟然将做牛肉生意的回民老师父活活枷死,闹得群众义愤填膺,鸣锣罢市。
事发后,按察司不仅没有处罚汤奉,反而将受害的回民问成“奸发挟制官府,依律枷责” 之罪。如此“清廉”的知县,一年下来居然也搜刮了八千两银子。官吏们贪赃枉法,而在八股科举之下,土豪劣绅也恣意横行。
汤奉事例:
书中这样描绘汤知县:次日早堂,头一起带进来的是一个偷鸡的鸡贼,知县怒道:“你这奴才,在我手里犯过几次,总不改业,打也不怕,今日如何是好?”
于是取过朱笔来,在他脸上写了‘偷鸡贼’三个字。取一面枷枷了,把他偷的鸡,头向后,尾向前,捆在他头上,枷了出去。才出得县门,那鸡屁股里喇的一声,屙出一泡稀屎来,从额颅上淌到鼻子上,胡子粘成一片,滴到枷上。两边看的人多笑。
第二起叫将老师父上来,大骂一顿‘大胆狗奴’,重责三十板,取一面大枷,把那五十斤牛肉都堆在枷上,脸和颈子箍得紧紧的,只剩的两个眼睛,在县前示众。天气又热,枷到第二日,牛肉生蛆,第三日,呜呼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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