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剂变化的主要形式
方剂变化的主要形式:药味增减的变化、药量增减的变化和剂型更换的变化。
一、药味加减的变化。
药物是决定方剂功用的主要因素。当方剂中的药物增加或减少时,必然要使方剂组成的配伍关系发生变化,并由此导致方剂功用的改变。这种变化主要用于临床选用成方,其目的是使之更加适合变化了的病情需要。
必须指出,在此所指的药味增减的变化,是指在主病、主证、基本病机以及君药不变的前提下,改变方中的次要药物,以适应变化了的病情需要,即我们常说的"随证加减”。
二、药量增减的变化。
药物的用:量直接决定药力的大小。某些方剂中用量比例的变化还会改变方剂的配伍关系,从而可能改变该方功用和主治证候的主要方面。例如小承气汤与厚朴三物汤,两方都由大黄、枳实、厚朴三味组成。
但小承气汤主治阳明腑实轻证,病机是热实互结在胃肠,治当轻下热结,所以用大黄四两为君、枳实三枚为臣、厚朴二两为佐;厚朴三物汤主治大便秘结、腹满而痛,病机侧重于气闭不通,治当下气通便,所以用厚朴八两为君、枳实五枚为臣、大黄四两为佐。
三、剂型更换的变化。
中药制剂种类较多,各有特点。由于剂型不同,在作用上也有区别。如理中丸是用治脾胃虚寒的方剂,若改为汤剂内服,则作用快而力峻,适用于证情较急重者。
反之,若证情较轻或缓者,不能急于求效,则可以改汤为丸,取丸剂作用慢而力缓,所以《伤寒论q》中理中丸(人参、白术、干姜、甘草各等分)服法中指出“然不及汤”。这种以汤剂易为丸剂,意取缓治的方式,在方剂运用中极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