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摩托车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1,责任如何确定.
2,对方小轿车的保险公司会索赔吗?
3,摩托车现在交警队拿不出来,摩托车的损失会赔付吗?
4,母亲的医药费,误工费等.
5,是否要赔汽车的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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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摩托车与汽车交通事故全责任处理办法如下:
1、双方应在强制保险的范围内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被保险人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对对方造成的损失,按死亡伤残限额赔偿11万元、医疗费用限额赔偿1万元、财产限额赔偿2000元;被保险人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死亡伤残1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瑕疵部件由汽车方按比例承担责任。
2、如果你驾驶报废的摩托车,你的责任方将不赔偿你的损失,但由司机自己承担。
3、交警在驾驶报废摩托车时,可以处以下列处罚:没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以2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5、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直接向交警报案,目前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也是需要有驾驶证的。交警在处理此类交通事故时,若是发现驾驶员没有驾驶证,那么一般驾驶摩托车的主体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报废摩托车注意事项
根据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因此,报废汽车应当及时交售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而不能私下将报废车出售,以免出了事故还要承担责任,得不偿失。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赔对方损失,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责任的,在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元额度内赔偿对方损失;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责任的,在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000元、财产100元额度内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由汽车方承担。
2、驾驶报废摩托车,属于本方赔偿责任的保险不赔偿,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3、驾驶报废摩托车,交警可做如下处罚:收缴报废机动车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人驾驶证。
2.对方小轿车的保险公司会索赔,前提是你方次责;
3.摩托车已属报废车辆,没有赔偿价值;
4.你母亲的医药费,误工费可以向对方司机索赔;
5.如果你方次责,要分担小轿车的损失费用。
报废车辆,有过期的驾驶证和过期的行驶证是否影响责任认定,如果有影响,大概什么程度呢?(我方是直线正常行驶)车速50左右,是否有影响?
过期的驾驶证和过期的行驶证不影响责任认定,与事故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