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叙事性原理分析电影《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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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春天一来,我的心里总是蠢蠢欲动,觉得会有什么事要发生;但是春天过去了,什么都没发生。”王彩铃,一个不得志的文艺“老”青年,在世俗而卑微的生活里,坚持着她“要唱到巴黎歌剧院”的梦想。她丑,可是她不在乎,并且看得很明白“老天就是给我一副好嗓子,没了这个,我就是个废物。”所以不是废物的她,因为那副好嗓子和那份清高,总是显得与上世纪90年代初的小城市生活格格不入。
不要以为赵本山说得“吃喝都没有了,你还臭美啥!”就是那么正确。一个小小的炼钢厂工人周瑜在广播里听到王彩铃的歌声,就能陶醉的五体投地,就能挖门盗户托关系,拎着俩菠萝在门口等,只为跟着彩铃学声乐(显然他天资平平,也仅是练到“狗喘气”而已)。应该说,周瑜算是个伪文艺青年,但伪文艺青年也有伪文艺的快乐。比如,他提起当年诗朗诵总是滔滔不决,拿那口没听懂是哪的方言朗诵普希金的诗,他结交同样落魄的文艺青年黄四宝,他既同情这个考了N年美院不中的朋友,又巴不得他考不上-----考上了得嫉妒死他。他不嫌彩铃丑,还暗恋她,最朴实的求婚-----“你以后跟我过吧,我养着你”。这颇有点“献身艺术”的意味,他是打心眼里羡慕尊敬这样的“文化人”。遭到拒绝后,可能经过反省,他过上了正常的世俗生活,估计那点文艺理想也就泯灭在柴米油盐中了。庆幸这样一个中文艺毒不深的人,尚能在文艺理想寄托物(和文艺人王彩铃结婚)破灭后,蹒跚地在生活里走下去。
黄四宝的结局,代表着文艺青年不得志的又一种出路。他是出现在王彩铃生命里第一个让她有“这个世界上还有懂我的人”感觉的人。他有才气,落魄,而且挺帅的。这次王彩铃主动出击了,借他看梵高的传记,甚至约上他一起进京。梦想着两个文艺青年一起打拼的闪亮日子。在那摇曳的绿皮火车上,他俩感慨着“这火车要是去巴黎的该多好啊!”既而黄四宝说出了“不爱你,只是当哥们,干吗男女之间非得是爱情”。王彩铃的回击掷地有声“因为我丑就把我当哥们?男女之间最深的感情只可能是爱情!”其实这时候的王彩铃痴痴的文艺梦里,已经多了份与梦想抗衡的东西,那就是朦胧的爱情。而黄四宝这个人,其实是很纠结的,一方面他很需要王彩铃这样的人,不只是做个人体模特,让他见识女体这么简单。我觉得还有一种母性的人文关怀在里面。他有一个视艺术为垃圾的母亲,他几乎是没有得到过那种艺术上的认同感,更不要说是来源于异性的赞赏和理解。所以当他的画家梦逐渐褪色时候,当面对现实里这个又老又丑的王彩铃时候,他退却了。也许王彩铃在某一个瞬间也是他的女神,可那瞬间毕竟只存在于虚幻又不真实的艺术梦里。他的结局,就是淹没在市场经济的洪流里,做一个投机取巧的狡猾商人。如果说曾经的文艺梦想再他的身上留下了什么痕迹的话,也许就是------车被砸成那样,还能哼着歌开下去。
骑白马的不只是王子,还有唐僧。那跳芭蕾的也不都是王子,还有一个胡金泉。这个在小地方跳了十几年芭蕾的男人终究越不过世俗的那道坎。看他被那些看节目的观众羞辱,看他几十年舞蹈生涯在身上抹不去的一段风流妩媚,心里做痛。人们既排斥这样的文艺分子,又需要他们的存在。他帮着彩排那些迎合大众口味的群体舞蹈,他被人当着自己母亲的面骂变态,他成为一个群众性攻击调侃对象。不是真的不在乎,只是还能忍。王彩铃的出现,或许是那个冬天里对他来说最温暖的事情。他们一样的不得志,一样的被排斥,一样的需要点依靠。当他受不了压力时,他提出了要和她假结婚。她却断然拒绝,只说不愿做炮灰,毕竟自己是女人。其实这里我有点疑惑:王彩铃到底是不相信爱情,还是她对胡金泉也有那么一点动心,不甘只是个假结婚?所以那个大雪纷飞的夜里,胡金泉昂首阔步推着自行车走,那气度俨然是舞剧里的王子,只是他的眼角有泪。之后他选择了毁掉自己的方式,并用这样的过激方式回应了那些对他性取向的猜想。之后我认为电影里最经典的镜头出现了。剃了光头的胡金泉当着来探监的王彩铃的面,踮起脚尖,起身,回旋,他轻声地说“这布鞋和舞鞋一个样,还能踮脚呢!”看到这的时候,我的眼泪已经啪啦啪啦了。至此,又一个被击得粉碎的文艺梦想诞生了。
当这些打击袭来时候,王彩铃还是在做梦。直到那个骗了她的金钱,更重要的是感情的女孩贝贝出现。王彩铃可怜这个身患绝症一心只想参加歌手大赛的天才女孩。甚至放弃了办北京户口的机会,资助她。这时候的王彩铃基本已经不在对自己的文艺梦想抱有希望了,她只希望这个比她还有天分的女孩能延续她的希望。如果说胡金泉的结局让她对自己的文艺梦抱有怀疑态度的话,那么贝贝就是对她文艺梦的致命一击-----绝症只是为了出名的谎言。还有一个强有力的原因“出名太难了,何况又是小地方的,没点儿特殊手段根本出不来。”至此,王彩铃的文艺梦完全破碎。
之后呢,王彩铃玩了把现实的-----婚姻。她相信这可能是自己的唯一结局了。甚至去婚姻介绍所。然而当年轻美丽的女邻居都逃不过被抛弃的命运时候,她不相信婚姻了。她的精神,情感需要一个寄托,她独自去福利院领养了个兔唇的孩子。取名“王小凡”,她解释到“平凡的凡”。也许,她希望这个承载了自己太多希望的女孩不要像自己一样沉浸在文艺梦里,醒来时反而更凄凉,只是做个平凡的人就好吧。
说了这么多,都没有仔细说王彩铃这个人。我觉得她的性格其实表达的不是很直接,全是在和这些旁人发生联系时候表露出来的。她有文化,懂得什么叫“丝不如竹,竹不如肉”。她只有在唱歌的时候才找的到真正的自己,她也有美丽的时刻,比如说在雪天里歌唱的情景分明让我想起了《两生花》里波兰的薇洛妮卡在雨里陶醉的歌唱。她给自己缝制演出服;她学意大利文;她一遍遍强调“中央歌剧院正调我呢”,营造自己的虚假安慰感;她几次去北京听歌剧;她想在歌剧院当个勤杂工都实现不了......当她从文艺梦里醒来时,她用母性的爱选择世俗生活。她卖猪肉给兔唇的养女治病,她在一个母亲的身份里得到了所有的爱与安慰。她还是会去天安门广场留连许久,那曾是寄托了梦的地方,也是梦永远也到达不了的地方。影片结尾,一段慷慨激昂的独唱,让人恍如隔世,台上的王彩铃是多么的美,她的歌声是多么的好!黑白字幕:仅以此情此景献给王彩铃。
电影的风格很直白,也很简单,是顾长卫的典型方式。镜头比较直接,不加渲染。在细小的镜头里抓住情感。我喜欢这样的叙事风格。喜欢这样不臃肿的文艺片。
今天三月初六,我十九岁生日。我选择一个人去电影院看《立春》。人很少,大概只有四个。散场的时候,我看到后排独自坐着个老大爷,他是怎样的原因来看这样的电影?也许曾经他也有过那样的梦?不好意思,我又用伪文艺青年惯有的思维在思考了。那又怎样呢?伪文艺青年也有自己的快乐。回来的路上我在想,王彩铃,其实也挺幸福的,她有个别人没做过的梦,在她心里,总有个不死的春天,那叫做艺术。
不要以为赵本山说得“吃喝都没有了,你还臭美啥!”就是那么正确。一个小小的炼钢厂工人周瑜在广播里听到王彩铃的歌声,就能陶醉的五体投地,就能挖门盗户托关系,拎着俩菠萝在门口等,只为跟着彩铃学声乐(显然他天资平平,也仅是练到“狗喘气”而已)。应该说,周瑜算是个伪文艺青年,但伪文艺青年也有伪文艺的快乐。比如,他提起当年诗朗诵总是滔滔不决,拿那口没听懂是哪的方言朗诵普希金的诗,他结交同样落魄的文艺青年黄四宝,他既同情这个考了N年美院不中的朋友,又巴不得他考不上-----考上了得嫉妒死他。他不嫌彩铃丑,还暗恋她,最朴实的求婚-----“你以后跟我过吧,我养着你”。这颇有点“献身艺术”的意味,他是打心眼里羡慕尊敬这样的“文化人”。遭到拒绝后,可能经过反省,他过上了正常的世俗生活,估计那点文艺理想也就泯灭在柴米油盐中了。庆幸这样一个中文艺毒不深的人,尚能在文艺理想寄托物(和文艺人王彩铃结婚)破灭后,蹒跚地在生活里走下去。
黄四宝的结局,代表着文艺青年不得志的又一种出路。他是出现在王彩铃生命里第一个让她有“这个世界上还有懂我的人”感觉的人。他有才气,落魄,而且挺帅的。这次王彩铃主动出击了,借他看梵高的传记,甚至约上他一起进京。梦想着两个文艺青年一起打拼的闪亮日子。在那摇曳的绿皮火车上,他俩感慨着“这火车要是去巴黎的该多好啊!”既而黄四宝说出了“不爱你,只是当哥们,干吗男女之间非得是爱情”。王彩铃的回击掷地有声“因为我丑就把我当哥们?男女之间最深的感情只可能是爱情!”其实这时候的王彩铃痴痴的文艺梦里,已经多了份与梦想抗衡的东西,那就是朦胧的爱情。而黄四宝这个人,其实是很纠结的,一方面他很需要王彩铃这样的人,不只是做个人体模特,让他见识女体这么简单。我觉得还有一种母性的人文关怀在里面。他有一个视艺术为垃圾的母亲,他几乎是没有得到过那种艺术上的认同感,更不要说是来源于异性的赞赏和理解。所以当他的画家梦逐渐褪色时候,当面对现实里这个又老又丑的王彩铃时候,他退却了。也许王彩铃在某一个瞬间也是他的女神,可那瞬间毕竟只存在于虚幻又不真实的艺术梦里。他的结局,就是淹没在市场经济的洪流里,做一个投机取巧的狡猾商人。如果说曾经的文艺梦想再他的身上留下了什么痕迹的话,也许就是------车被砸成那样,还能哼着歌开下去。
骑白马的不只是王子,还有唐僧。那跳芭蕾的也不都是王子,还有一个胡金泉。这个在小地方跳了十几年芭蕾的男人终究越不过世俗的那道坎。看他被那些看节目的观众羞辱,看他几十年舞蹈生涯在身上抹不去的一段风流妩媚,心里做痛。人们既排斥这样的文艺分子,又需要他们的存在。他帮着彩排那些迎合大众口味的群体舞蹈,他被人当着自己母亲的面骂变态,他成为一个群众性攻击调侃对象。不是真的不在乎,只是还能忍。王彩铃的出现,或许是那个冬天里对他来说最温暖的事情。他们一样的不得志,一样的被排斥,一样的需要点依靠。当他受不了压力时,他提出了要和她假结婚。她却断然拒绝,只说不愿做炮灰,毕竟自己是女人。其实这里我有点疑惑:王彩铃到底是不相信爱情,还是她对胡金泉也有那么一点动心,不甘只是个假结婚?所以那个大雪纷飞的夜里,胡金泉昂首阔步推着自行车走,那气度俨然是舞剧里的王子,只是他的眼角有泪。之后他选择了毁掉自己的方式,并用这样的过激方式回应了那些对他性取向的猜想。之后我认为电影里最经典的镜头出现了。剃了光头的胡金泉当着来探监的王彩铃的面,踮起脚尖,起身,回旋,他轻声地说“这布鞋和舞鞋一个样,还能踮脚呢!”看到这的时候,我的眼泪已经啪啦啪啦了。至此,又一个被击得粉碎的文艺梦想诞生了。
当这些打击袭来时候,王彩铃还是在做梦。直到那个骗了她的金钱,更重要的是感情的女孩贝贝出现。王彩铃可怜这个身患绝症一心只想参加歌手大赛的天才女孩。甚至放弃了办北京户口的机会,资助她。这时候的王彩铃基本已经不在对自己的文艺梦想抱有希望了,她只希望这个比她还有天分的女孩能延续她的希望。如果说胡金泉的结局让她对自己的文艺梦抱有怀疑态度的话,那么贝贝就是对她文艺梦的致命一击-----绝症只是为了出名的谎言。还有一个强有力的原因“出名太难了,何况又是小地方的,没点儿特殊手段根本出不来。”至此,王彩铃的文艺梦完全破碎。
之后呢,王彩铃玩了把现实的-----婚姻。她相信这可能是自己的唯一结局了。甚至去婚姻介绍所。然而当年轻美丽的女邻居都逃不过被抛弃的命运时候,她不相信婚姻了。她的精神,情感需要一个寄托,她独自去福利院领养了个兔唇的孩子。取名“王小凡”,她解释到“平凡的凡”。也许,她希望这个承载了自己太多希望的女孩不要像自己一样沉浸在文艺梦里,醒来时反而更凄凉,只是做个平凡的人就好吧。
说了这么多,都没有仔细说王彩铃这个人。我觉得她的性格其实表达的不是很直接,全是在和这些旁人发生联系时候表露出来的。她有文化,懂得什么叫“丝不如竹,竹不如肉”。她只有在唱歌的时候才找的到真正的自己,她也有美丽的时刻,比如说在雪天里歌唱的情景分明让我想起了《两生花》里波兰的薇洛妮卡在雨里陶醉的歌唱。她给自己缝制演出服;她学意大利文;她一遍遍强调“中央歌剧院正调我呢”,营造自己的虚假安慰感;她几次去北京听歌剧;她想在歌剧院当个勤杂工都实现不了......当她从文艺梦里醒来时,她用母性的爱选择世俗生活。她卖猪肉给兔唇的养女治病,她在一个母亲的身份里得到了所有的爱与安慰。她还是会去天安门广场留连许久,那曾是寄托了梦的地方,也是梦永远也到达不了的地方。影片结尾,一段慷慨激昂的独唱,让人恍如隔世,台上的王彩铃是多么的美,她的歌声是多么的好!黑白字幕:仅以此情此景献给王彩铃。
电影的风格很直白,也很简单,是顾长卫的典型方式。镜头比较直接,不加渲染。在细小的镜头里抓住情感。我喜欢这样的叙事风格。喜欢这样不臃肿的文艺片。
今天三月初六,我十九岁生日。我选择一个人去电影院看《立春》。人很少,大概只有四个。散场的时候,我看到后排独自坐着个老大爷,他是怎样的原因来看这样的电影?也许曾经他也有过那样的梦?不好意思,我又用伪文艺青年惯有的思维在思考了。那又怎样呢?伪文艺青年也有自己的快乐。回来的路上我在想,王彩铃,其实也挺幸福的,她有个别人没做过的梦,在她心里,总有个不死的春天,那叫做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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