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号2)+1」分之「(根号2)-1)」的2008次方•(2(根号2)+3)的2007次方=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根号2)+1」分之「(根号2)-1)」 =3- 2(根号2)
所以「(根号2)+1」分之「(根号2)-1)」的2008次方可以拆为2007次方 再乘以 「(根号2)+1」分之「(根号2)-1)」
同指数相乘,可以先将底数相乘。
【3- 2(根号2)】乘以【 3- 2(根号2)】刚好等于 1,其2007次方也等于1.
故结果=1*「(根号2)+1」分之「(根号2)-1)」= 3- 2(根号2)
所以「(根号2)+1」分之「(根号2)-1)」的2008次方可以拆为2007次方 再乘以 「(根号2)+1」分之「(根号2)-1)」
同指数相乘,可以先将底数相乘。
【3- 2(根号2)】乘以【 3- 2(根号2)】刚好等于 1,其2007次方也等于1.
故结果=1*「(根号2)+1」分之「(根号2)-1)」= 3- 2(根号2)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