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试用期交辞职报告后想三天后走人,公司说要交接,可替我的人没来,也不说让我暂时交接给谁,我就自... 20
我在试用期交辞职报告后想三天后走人,公司说要交接,可替我的人没来,也不说让我暂时交接给谁,我就自己交接给一些员工,但没交接成功,出了问题要我负责,扣我钱,请问是我的责任吗...
我在试用期交辞职报告后想三天后走人,公司说要交接,可替我的人没来,也不说让我暂时交接给谁,我就自己交接给一些员工,但没交接成功,出了问题要我负责,扣我钱,请问是我的责任吗?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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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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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责任,根据是《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试用期期间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正式员工则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这个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或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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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提早一个月请假。所以公司不让你走有依据。建议跟上级沟通沟通,说明你的难处,一人退一步,两周或什么时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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