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化工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1、具有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化学工程或化学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2、在化学工程或化学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3、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并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项目或工程管理任务。
4、完成过一定规模或难度的化工工程项目,获得过显著的技术和经济效益。
拓展:
工程师中级职称报名条件和要求如下:
中级工程师职称考试是属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考试。一般每年一次,可以分为生物与医学、化工与材料、电子与信息技术、机械与自动化、建筑设计与施工等专业等类别。
申报条件:
1、学历与资历:
1) 中专毕业工作满5年,或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或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或硕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
2) 大专或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
3) 本科毕业或硕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满5年以上,或博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4) 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可申报教授级高工;
5) 本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或硕士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或博士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
2、 按规定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且成绩合格(教授级高工或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人员可以免考)。
3、 中级职称资格申报者须有二篇论文;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资格申报者须在省市级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二篇论文;教授级高工申报者须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
4、 参评对象:
1) 凡具备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均可申报参评。
2)中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持有“上海市引进人才工作证”满一年或有“上海市居住证”在上海工作满一年的外省市工程技术人员,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等;
3)高级职称的参评对象是: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院所及所属科技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中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中业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 中级职称评审一年受理两次,高级职称评审一年受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