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计分录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写会计分录?
个人获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一般是有时间限制,大多会在该月工资发放时统一发放,对于发放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会计分录
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限制。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什么是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工伤伤残补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企业会给予员工一定的工伤补助,发生的伤残补助通常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工伤伤残补助的会计分录
1、单位垫付费用时: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
贷:库存现金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若全额赔付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社保
3、若不是全额赔付时: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社保
什么是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包括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存出保证金(包括租入包装物所支付的押金);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管理费用包括哪些?
管理费用指的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诉讼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