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独立战争的历史背景
荷兰独立战争的历史背景
尼德兰意为“低地”,指中世纪欧洲西北部位于莱茵河、默兹河、些耳德河下游以及北海沿岸的地区,包括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和法国北部的一小部分。
尼德兰古代曾由罗马统治,中世纪初期成为法兰克王国和查理曼帝国的组成部分。1114世纪,尼德兰分裂成许多封建领地,多隶属于神圣罗马帝国和法国。14世纪至16世纪中期,通过中世纪的王朝婚姻关系和王位继承,尼德兰成为西班牙的一部分。
尼德兰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较早、成长较快。制造呢绒、丝绸、亚麻布、地毯、肥皂、玻璃器皿、皮革和金属制品的手工工场迅速发展。布鲁日、安特卫普成为重要的贸易、商业和国际信贷中心。
安特卫普有1000多个外国银行和商号的分支机构,还成立了商品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港内可同时停泊2000余艘船只。佛兰德尔和布拉班特的农村中,农民份地改为短期租地,富裕的市民和部分佃农购买贵族土地经营农场,采取封建或者半封建的剥削方式。
尼德兰北方最发达的省份是荷兰和泽兰。16世纪,这些地区的毛纺织业、渔业、造船、制绳、制帆等行业已多半采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
代尔夫特、多德雷梅特等城市的啤酒商人通过借贷契约和预付货款的办法把农民变成自己的剥削对象。阿姆斯特丹逐渐垄断了波罗的海的贸易。北方农村的封建关系一向薄弱,很快出现了贵族改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土地的现象。
尼德兰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是西班牙封建专制制度的压迫和束缚。
西班牙国库收入的一半来自尼德兰。腓力二世通过拒付国债、提高西班牙羊毛出口税、限制尼德兰商人进入西班牙港口、禁止他们同西属地贸易等办法扼制尼德兰资本主义经济,造成手工工场倒闭、工人失业。
西班牙专制的另一表现形式是教会迫害。查理一世曾在尼德兰设立宗教裁判所,颁布“血腥诏令”,残酷迫害新教徒。腓力二世加强教会权力,命令尼德兰总督一切重大事务听从教会首领格伦维尔的意见,并且拒绝从尼德兰各地撤走西班牙军队。
面对西班牙的专制统治和宗教迫害,以宗教斗争为先导的尼德兰民众反封建斗争逐步高涨。
加尔文教在尼德兰的教徒迅速增多,不时发生武装的加尔文教徒同当局和教会的冲突。在群众革命运动不断高涨的压力下,腓力二世召回格伦维尔,答应撤走西班牙军队。
但在1565年又秘密制定了残酷镇压尼德兰革命势力的计划。
1566年,以奥伦治亲王威廉为代表的尼德兰贵族向西班牙国王请愿,表示忠于国王,要求废除宗教裁判所,缓和镇压异端的政策,召开三级会议解决迫切问题,但毫无所获。
同年夏天,激进的加尔文教会要求贵族们“继续前进”。至此,贵族中的激进派加入到加尔文教会和革命群众的行列,一场大的革命风暴即将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