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认定后赔偿比例如何划分?
目前对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判决是以70%和30%的比例来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
拓展资料:
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是在机动车之间,也可能是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前者的情况下,一般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责任的部分才根据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一般也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对于超出责任的部门一般有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5、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网网页链接
交通事故赔偿与事故责任大小紧密相连,事故责任的大小可以决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大小。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那么各方的赔偿比例如何分担?
对于一方主要责任,一方次要责任的情况,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形具体说明:
一、机动车之间的主、次责任
如果事故发生的各方都为机动车方,一方承担主要责任,一方承担次要责任。那么,对于赔偿,各方的损失由对方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先行承担,不足的部分则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大小的比例承担。也即假设交警判定各方3:7分担事故责任,则赔偿比例也会为3:7。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主、次责任
此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事故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事实上,机动车方将承担更多一些的赔偿比例。
各地的对机动车方的减轻比例不同,地方可具体加以规定,通常为如下内容:
1、机动车方无责,也即非机动车、行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0%;
2、机动车方次要责任,也即非机动车、行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
3、机动车方与非机动车、行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
4、机动车方承担主要责任,也即非机动车、行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
至于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则依据对方的实际损失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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