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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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开花落几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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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心游记读后感

  “地心游记”是一部描写冒险的书,它出自“科幻小说之父”法国作家凡尔纳之手。这本书描写地非常精彩,全书讲述李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书籍里偶然得到了一张羊皮纸,发现前人曾到地心旅行,李登布洛克教授决心也做同样的旅行。他和侄子从汉堡出发,到冰岛请一位向导,他们按照前人的指引,由冰岛的一个火山口下降,经过三个月的旅行,历尽艰险和种种奇观,最后回到了地面。书中的汉斯,阿克塞尔,李登布洛克教授在地心环游了地球一周,好几次险些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他们从鱼龙的嘴里死里逃生,遭遇水源的危机······最终他们终于排除万难,在一次危险的火山喷发中被炙热的炎浆喷到了地中海的斯德隆布利岛。

  在跟随这本书历险的同时,我知道了许多有关地层结构及考古学的知识。但我认为,地心没有另一个世界,只有岩浆和炽热的地核,因为地心的温度让人无法忍受,所以动植物不可以生存。

  凡尔纳真了不起,一生写了六十六部小说,一共一百多万字,一百多年来,他的作品一直受到世界各国读者的喜爱。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

  地心游记》读后感

  我读了被誉为“科学时代的预言家”凡尔纳早期著名的科幻小说《地心游记》。《地心游记》发表于1864年,主要讲述了德国汉堡的里登布洛克教授受十六世纪冰岛学者阿尔纳的一封密码信的启发,和侄子阿克赛尔、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行。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冒险精神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才能成功。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里登教授的冒险精神,他能勇敢地面对大自然的挑战,并且战胜了它,这使我想起了一个小故事。

  有一个人,住在小镇上,他从未见过海,非常想看看海。有一天,他得到了了一个机会,他来到了海边时,笼罩着浓雾的大海正在涨潮,波涛汹涌,天气又湿又冷。他想:我不喜欢海,幸亏我不是一个水手,当一个水手真是太危险了。在海岸上,他遇到了一个水手,他问:“你怎么会爱上恶浪滔天、大雾弥漫、又冷又湿的大海呢?”水手说:“其实大海有时是美丽、明亮、温顺的,而且,不管大海是波涛汹涌还是温顺安静,我都深深地爱着它。”“那么,当一个水手不是很危险吗?”“当一个人热爱他的工作室,他不会也不怕危险。我们家庭的每一个人都爱着大海。”水手说。

  “你的父亲现在何处呢?他也在海上吗?”他问。“他死在海里了。”水手回答。“你的祖父呢?”“死在大西洋里了。”“你的哥哥呢?”“当他在印度的一条河里游泳时,被一条鲸鱼吃了。”“既然如此,”这个人说,“如果我是你,我就永远不到海里去。”水手笑笑,反问他说:“你的父亲死在哪?”“他在床上断的气。”“你的祖父呢?”“也死在床上了。”“这样说来,如果我是你”,水手说,“我就永远不到床上去。”

  这个故事中的水手和里登教授不是一样吗?他们都很勇敢,都富有冒险精神。其实,很多人都希望自己可以生活在温暖的环境中,希望自己不受到风吹雨打,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如果我们像小蜗牛一样,一遇到风吹草动,马上就躲进壳里,那怎么还能体会到生活的情趣呢?

  人的一生应该是多姿多彩的,我们应该不断地去探索,为自己确定的目标而奋斗,坚持不懈的去努力,敢于冒险,不断地磨炼自己,勇敢地接受生活的挑战,这样才能成功。《梵高传》读后感——梵高并不伟大
很多人知道他的名字,是因为他的油画在拍卖行以天价成交。你问他们最喜欢哪一个画家,他们总是说梵高啊梵高啊。但是,他其实相貌平平,有着棱角分明的大下巴,并不讨人喜欢。他偏执孤独,嗓门粗大,举止无礼,招人厌烦。他被小孩子称作红头发的傻瓜,被大人称作三十岁的白痴。他割下自己尖叫的耳朵,却毫无知觉。为了表达自己的爱,任烛火将自己的手掌灼烧至暴皮起泡……
  
   在他出生的前一年,他的母亲生了第一个男婴,取名文森特,但不幸夭亡。一年以后,我们认识的画家梵高出生,父母就把他那夭折的小哥哥文森特的名字,连同对这个哥哥的哀悼与忧郁,一起给了他。除了弟弟提奥,他始终没有得到父母的宠爱,兄弟姐妹的包围。
  
   人们总是说,梵高是一个疯狂的天才。似乎我们有意无意地认为,天才总是和疯狂脱不了干系。他步行数百里去看自己的初恋乌苏拉,他追求自己的表姐把手掌烧烂,他拿着刀子追着朋友高更,他用剃须刀割掉自己的耳朵献给一个妓女小鸽子……这一切,难道还不算是疯狂?可也许,在疯子的眼里,最正常的人才是最疯狂的。疯子没有我们这个文明社会所有的逻辑。疯子惟一的逻辑,就是可以不必按照正常人的逻辑行事。
  
   初恋遭受重大打击,与父母兄弟不和,与牧师学校不和,与画商叔叔们不和,与画家们闹崩,与妓女克莉丝汀同居又分离,与高更吵架,最终被送进精神病院。他的这些遭遇被我们读着,他的苦难也被我们感受着。临终的时候,他留下脍炙人口的名言:“这苦难啊,永远也不会终结”。于是全世界的人都同情他。这没什么丢人的,我也同情过他,与千千万万的人们一样。我们阅读梵高的苦难,我们将自己的生活与梵高的生活比照,我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投射在他的身上,于是两个本来毫不相干的人,就这么风马牛地有了联系。
  
   每当我们对这个世界稍有不满,我们就会找到他那里去,对比一番,唏嘘一番,侥幸一番,然后觉得自己的困难也不过如此。梵高成了什么?他是释迦摩尼,还是关公像?一个死去的画家,一个普通的荷兰人,就这么被我们的口水和眼泪注解成了一个虚幻的图腾。我们享受他的苦难,我们歌颂他的伟大。那么多人写下这样的文字:梵高,我爱你。接着是一连串肉麻到极致的各种句子成分。喜欢是私人的迷恋,无可厚非。关于诸如此类种种,我只想问一句:你们有多少人真正看过他的画?他笔下的星夜,他笔下的乌鸦与麦田,还有他最爱的向日葵,你们真的都看过吗?
  
   关于梵高,正是一个专业学画画的朋友刺穿了我的虚伪。当我对梵高赞不绝口的时候,她突然问我:你看过他的画么?你知道他的《星夜》怎么看才是效果最好的呢?我当场呆住,哑口无言。尽管他的生平事迹八卦野史我早已熟记于心,但我肉眼凡胎,他的画对我来说,只是一团厚厚的颜料。那我瞎扯淡什么呢?那一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是的,他是一个画家啊。
  
   现在,我不得不承认了,我最初爱上的不是他的人格,也不是他的画作,更不是他相伴一生的苦难,而是他的伟大。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死死盯住他的伟大,像一群喜欢荤腥的苍蝇。为什么我们中间的这么多人当初没有一丝犹豫的就认可了他的伟大?为什么那么多女孩子皮笑肉不笑:“如果梵高活在这个时代,我一定要嫁给他。”省省吧,我亲爱的小白们,我敢打赌如果他真的活在当下,你是断然不会爱上他的,你只会爱上一具死了一百年以上声名显耀的干尸。
  
   《立春》里的黄四宝和王彩玲,就是当下的梵高,受难的梵高。你还爱么?你敢爱么?你屑于爱么?不用脸红,我们都是选择性*的动物。只不过,我们选择了伟大,而梵高选择了苦难。关于事实种种,书里都有,不想多说。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梵高的不完美?是想破坏凡高的伟大的形象吗?不是,我只是想告诉大家他的另一面,只有了解他的疯狂,才能洞悉这个苦难的生命背后隐藏的意义。他很伟大,但他并不完美,完美只是我们内心的一种误解。歌手周云蓬说:爱上梵高,其实是爱上了虚妄中的悲剧英雄。而现在我们要知道:惟有清醒的爱,才真实可靠。
  
   有空看看他的画吧,画才是他真正的救赎,真正的伟大。在浓烈得刺眼的色*彩里, 你会看到到那个迷惘的梵高,那个痛苦的梵高,那个热爱太阳的梵高。他对自己说:你是麦子,你的位置在麦田里,种到故乡的土里去,将于此生根发芽,别在巴黎的人行道上枯萎掉。但他还是枯萎了,这么多这么多的苦难,一个平凡的生命不能承受。1890年7月29日,他用一把左轮手枪对准自己的腹部。他走的那天,夜晚繁星点点。
  
   后来在朋友的相册那里看到一张图片:无情的烈日照射着奥维尔的一片麦田,田里一座小小的墓园中间,是文森特与提奥。兄弟俩在常青藤与向日葵的庇护下,安然长眠。间或有人来这里哀悼,却从来不带鲜花,代以一小束金黄的干麦穗,中间包着一只用得断残的油画笔。就像圣经里大卫王的做哀歌吊唁扫罗及其子一样:他们活着的时候相亲相爱,死时也不分离。
  
   罗素认为一切伟大的生活皆由无趣的片段组成。叔本华认为痛苦是一种常识,将痛苦视为人生永恒的主题。梵高则实实在在地告诉了我们:伟大的来源,一个是对爱的渴求,一个是对痛苦的体验。因为,他告诉我们:艺术即生活,正如书的副标题所书:Lust for life(对生活的渴求)。
  
   “这苦难将永不终结”,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念念不忘他临终前的这最后一句话了。相反,我记住了塞内加的另外一句话:何必为部分生活而哭泣,君不见全部人生都催人泪下。

梵高传·读后感——感受生命的激情
凡高原本只是因为价值连城的名画而进入我的视野,但那本渴望生活却让我真正为他所感动,为他那种对艺术的执着和热情,为他那种对生命的热爱和渴求,为他灵魂深处的激*情。他在用自己的生命在作画,在书写着自己的艺术史和心灵史。
  
  凡高的画总有着自己鲜明的特征,但他那从传统美术的角度来说似乎糟透了的透视和拙劣的笔法让你在第一眼就记住,让你无法忘怀,也让你能深深地体会到那隐藏在他每一笔每一划之间的感情,而他那种亢奋的艺术激*情也在油画中燃烧。现在已经无法清晰地记得最初看完《凡高传》时的心情,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当时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感觉到全身充满着力量,充满着激*情。而今天,当我在多年后再次看到凡高的这些画的时候,我仍然能够感觉到那种充盈在身体中的力量。也许是时候再次重温这本书了,虽然它已经是为数不多的我认真读过两遍的书。
  
  如果你也喜欢凡高,一定不要错过这个本书。因为它能让你明白凡高画作中那些生命的力量,让你感受到他那不息的生命的激*情。
hu...n@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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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格列佛游记》有感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常常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在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是一篇普通的课文,但它却深深打动了我,这就是江南雨的《母爱》。

  这篇文章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在青海省的西部,一个极度缺水的沙漠地区,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挣脱缰绳,顽强地拦截住送水车队,即使主人的皮鞭已让它皮开肉绽、鲜血直流也不肯离开,这一切不为自己,只为了让它的孩子能喝上救命的水。

  读完这篇课文,我被深深的震撼了。一头老牛,为了自己的孩子,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危,忍受着皮鞭的拷打,这不就是最伟大的母爱吗?

  我感动着,同时也幸福着,因为我也无时无刻不在享受着母爱。记得有一次,我生病需要喝苦苦的中药,妈妈把热好的中药递到我手上,鼓励我要坚强地喝下去,当我把药喝完后,妈妈马上递上一杯清水给我漱口,然后,又像变魔术一样往我嘴里送上早已准备好的糖块,多么仔细又是多么周到的妈妈。还有一次,妈妈送我上英语班,路上,我不经意的说了一句话:“我想喝菌汤。”妈妈送完我上英语班,回家时天就已经黑了,而且妈妈已经工作一天了,可是她却不顾劳累,去菜市场买骨头、买蘑菇、买作料,回家花三个小时煲汤,只为了我下课回到家能喝到热乎乎又有营养的菌汤。

  母爱,她在妈妈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中,在妈妈对我无时无刻的牵挂中,也在妈妈充满爱意和期望的唠叨中。重新读江南雨的这篇《母爱》,重新体味母爱,我悄悄对自己说:要用行动让妈妈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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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将军
2018-07-27 · 交流分享养猪经验,创新创利养猪致富。
猪猪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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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阅读了施老师推荐的杨红樱作家的非常系列作品之《非常妈妈》这本书。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而且贴近生活。主要讲了几种类型的妈妈,分别是:温柔、善良又体贴但没有主见还很粗心的马小跳的天真妈妈;在学习上不给孩子压力,不看重分数的冉冬阳的智慧妈妈;只看到孩子的缺点,看不到孩子优点的肥猫的糊涂妈妈;爱虚荣的豆芽儿的糊涂妈妈;天天担心儿子被人欺负的李小俊的糊涂妈妈;还有年轻漂亮、优雅迷人的吴缅的开明妈妈。

在这些妈妈当中,我比较赞同冉冬阳妈妈的做法。因为她从不给孩子施加学习压力,还和孩子是好朋友。就是呀,如果不要给我们太大的学习压力,我们就学得很轻松,学习自然就学好啦!

我觉得我的妈妈是最年轻的、最漂亮的,最优雅迷人的妈妈,而且也是开明的,理解女儿的好妈妈。我的妈妈平时都是很有计划性的,只要我完成规定的任务,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从不过多干涉我的自由。我可以有很多的时间去读我喜欢的书。但是,如果我想看电视,就只能看一小会儿,因为妈妈告诉我看太多电视会伤害眼睛的。我和我的妈妈也是好朋友,她买衣服也会参考我的意见,经常和我说悄悄话。

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所有的爸爸妈妈都是爱我们的,平时他们即使打我们骂我们也都是为我们好,其实都是希望我们好好读书,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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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星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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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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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兔子的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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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类型的读后感,详细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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