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有什么区别
1、区别:公共聚集场所是满足公众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人员密集场所是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2、公众聚集场所的概念:公众聚集场所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3、人员密集场所的概念: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公众聚集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4: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新消防法(09版)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人员密集场所包含公众聚集场所,
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这些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 因为 这些人员密集不属于病人,幼儿,工人,宗教人士,旅游人士,展览,博物等人士,不属于公众聚集,属于特定人员聚集。简单说:这些密集人员需要办手续出证明才能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不用办手续出证明,随便进入。一般而言。有特例:比如 西藏的某个偏远的可可西里旅游区,基本上地广人稀,不属于人密场所,你见到最多的是野生动物,属于旅游场所。套路而已。
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公共娱乐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这些不属于公共娱乐场所。因为这些人不娱乐,不桑拿,不网吧,不足疗,不录像厅,因为 这些公众聚集不是去歌舞娱乐的。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这些公众聚集场所,你不用办手续出证明,可以去溜达溜达,参观一下。
而公共娱乐场所:突出一个娱乐。火灾消防重点。比宿舍,医院,幼儿等场所还要危险。对声音的感知,对灯光的感知,对烟气的感知,相当的不敏感。开着音响打着灯光,再来10瓶酒,很危险。来了火灾,基本上要扶着架着走出来,喝大了的,还要拖出来,因为你拉他走,他反而不走,他还想要高歌一曲,喝大了。
其中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 出自《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第2条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新消防法(09版)第七十三条
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自 2004年9月1日起施行)中第三十五条已有规定,且目前消防部门都是按此规定来执行的,现抄录如下: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下列场所: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三)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四)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五)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