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具体操作流程!
小女子刚入外贸行业,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只学了一点皮毛....
请问一下信用证从开证到发货一共需要哪些具体步骤...
谢谢大家了..
小女子惭愧啊...
没有实际操作过... 展开
流程: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扩展资料:
有效期
信用证有效期是外贸企业到银行交单议付的时间,不是以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时间。在外贸业务中,信用证是比较新颖的一种结算方式,而信用证有效期是作为议付的一个时间,因此需要外贸企业了解,以便有利的进行外贸业务。
据悉,信用证有效期是开船后15天之内有效。信用证开出前,信用证有效期是要需要算的,并且一般取决于这2个因素,一个是最迟装运日期,另一个是交单期。
信用证有效期不是算出来的,是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有时需要计算。一般包含信用证3个条款。
1、信用证31D: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信用证到期时间和地点)
2、信用证44C:Latest Date of Shipment (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
3、信用证48: Period for Presentation (交单期)
信用证有效期同最晚装运期的关系
1、装运期或最迟装运期:即卖方将全部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的期限或最迟日期。(提单的出单日期即开船日不得迟于信用证上规定的有效期,若未规定有效期日期,则装运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2、到期日:也就是信用证有效期。(承运人即卖方在向银行提交单据时,不得迟于此日期,因此承运人应在此日期之前将提单交到卖方手中,以便其及时向银行交单议付。)
3、交单期:即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向信用证指定的银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的特定期限。(信用证中如有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交单;如没有规定,则最迟于运输单据日期21天内交单;但两种情况下,单据还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提交)
4、双到期: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和议付到期日为同一天,或未规定装运期限,实践上称之为双到期(原则上信用证的到期日与最迟装运期应有一定的间隔。
以便承运人有时间办理制单、交单、议付等工作,但如果出现双到期情况,承运人应注意在信用证到期日前提早几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制备各种单据、交单和办理议付等手续。)
综上所述,有关信用证有效期的关系是否可以这样表述:
到期日(有效期)≥交单期,最迟装船期;理想的到期日(有效期)=最迟装船期 +交单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证
1,按订单安排生产 确认出货日期
2,根据出货日期 向货代订舱(多比较几家费用)
3,制作出口报关单据及客人清关单据 按货代要求寄报关资料 货物安排进仓 (报关什么的就由货代弄了) 如果你的产品需要商检的话 别忘了提前做。
4,核对提单(正本/电放)有什么特殊单据 也一起弄好
5,船开后 你会收到提单
6,确认款是否到齐,告诉老外货发走了,发套扫描单据给老外。钱齐了就给老外寄单据 (信用证的话就到银行交单)
7,船开30天左右向货代催要退单
8,收到退单 核销退税
估计你也不是会计 钱的问题就不说了。分太少了 天冷手都冻凉了,,,
拓展资料
所谓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指承担对受益人付款责任的人,而不是时间顺序概念——即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开证行,当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之后,那么,开证行将负责直接对受益人付款——这是信用证的最基本的性质,换句话说,就是开证行要承担对受益人的付款责任,且与开证申请人直接无关。因此说,开证行是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
至于议付行,那是议付行接受开证行的指示,在受益人交单相符的情况下,由议付行先行垫款给受益人,并扣除自垫款之时起,到预计收到开证行付款之时止的利息和费用——请注意:这里是议付行“垫款”而非“付款”。所谓垫款,是有追索权的,即日后开证行没有对议付行付款,则议付行有向受益人追讨垫款的权利,而“付款”是终局的,即没有追索权。这就是议付行“垫款”与开证行的“付款”的区别。
所以,议付行对受益人所做的“垫款”而非“付款”,且议付行不承担对受益人的“付款”责任,因此,根本提不上议付行是“第一付款人”这个概念。且议付行的垫款是有追索权的。
推荐于2017-09-18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向TA提问 私信TA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 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二、信用证的开立 :
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田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三、信用证的通知:
1.通知行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2.信用证的传递方式:信用证可以通过空邮、电报或电传进行传递。设在布鲁塞尔的SWIFT运用出租的线路在许多个国家的银行间传递信息。大多数银行,包括中国的银行加入了这一组织。
3.有效信用证的指示:当开证行用任何有效的电讯传递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证或信用证的修改,该电讯将被认为是有效信用证文件或有效修改书,并且不需要再发出邮寄证实书。
四、受益人的审证 :
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应立即作如下的检查:
1. 买卖双方公司的名号和地址写法是不是和发票上打印的公司名号和地址写法完全一样?
2. 信用证提到的付款保证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
3. 信用证的款项对吗?信用证的金额总数应与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该合同的全部应付费用。
4. 付款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对某些特定的国家或某些特定的进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远期信用证条件下,汇票的期限应与合同中所规定的一致。有一种信用证要求开立远期汇票,但却可即期支付,这种信用证被称为"假远期信用证",其对受益人所起的作用与即期信用证是一样的。
5. 信用证提到的贸易条款是否符合受益人原先提出的要求?
6. 是否赶得上在有效期和货运单据限期内把各项单据送交银行?
7. 能提供所需的货运单据吗?
流程: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扩展资料:
有效期
信用证有效期是外贸企业到银行交单议付的时间,不是以开证行收到单据的时间。在外贸业务中,信用证是比较新颖的一种结算方式,而信用证有效期是作为议付的一个时间,因此需要外贸企业了解,以便有利的进行外贸业务。
据悉,信用证有效期是开船后15天之内有效。信用证开出前,信用证有效期是要需要算的,并且一般取决于这2个因素,一个是最迟装运日期,另一个是交单期。
信用证有效期不是算出来的,是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有时需要计算。一般包含信用证3个条款。
1、信用证31D: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信用证到期时间和地点)
2、信用证44C:Latest Date of Shipment (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
3、信用证48: Period for Presentation (交单期)
信用证有效期同最晚装运期的关系
1、装运期或最迟装运期:即卖方将全部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的期限或最迟日期。(提单的出单日期即开船日不得迟于信用证上规定的有效期,若未规定有效期日期,则装运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2、到期日:也就是信用证有效期。(承运人即卖方在向银行提交单据时,不得迟于此日期,因此承运人应在此日期之前将提单交到卖方手中,以便其及时向银行交单议付。)
3、交单期:即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向信用证指定的银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的特定期限。(信用证中如有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交单;如没有规定,则最迟于运输单据日期21天内交单;但两种情况下,单据还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提交)
4、双到期: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和议付到期日为同一天,或未规定装运期限,实践上称之为双到期(原则上信用证的到期日与最迟装运期应有一定的间隔。
以便承运人有时间办理制单、交单、议付等工作,但如果出现双到期情况,承运人应注意在信用证到期日前提早几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制备各种单据、交单和办理议付等手续。)
综上所述,有关信用证有效期的关系是否可以这样表述:
到期日(有效期)≥交单期,最迟装船期;理想的到期日(有效期)=最迟装船期 +交单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证
1、进出口商订立买卖合同,明确规定买方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
2、开证人(进口人)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申请开证时要递交开证申请书;
3、开证行按申请书的要求向指定的受益人开立信用证,并将其传递给通知行;
4、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经核实对开证行的签字与密押无误,将其转交给受益人(出口人);
5、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审核信用证条款与买卖合同条款一致后发货,制作并取得信用证规定的全部单据,连同所开立的汇票,提交议付行议付。议付是议付行购进受益人开立的汇票及所附单据;
6、议付行办理议付后,凭汇票和单据向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请求偿付;
7、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向议付行付款;
8、开证行付款后向开证人提示单据,开证人审核无误后,向开证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