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省制,行中书省,中书省的区别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中书省是中央的宰相府,为了控制统治区(汉人聚居区),不使地方掌权生事,中书省便往各个区域分派中央官员,称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由此,中央直接控制地方。 行省制度,不始于明代,这是从元代开始的。也可说金代先已有行省了。但正式成为制度的是元代。我们今天俗称江苏省、浙江省,省像是地域名。但历史上省字原始是衙门名,非地域名。在金元两代,开始有行中书省。中书省是当时中央的宰相府,一般称为都省。行中书省是由中央宰相府(都省)分出一个机关驻扎在外面。这因蒙古人征服中国,不敢把政权分散,要完全把握集中在中央。某地方出了事,就由中央宰相府派一两个人去镇压,行省是一个行动的中书省。过去御史台派人考察地方行政,今天在这里,明天到那里,所以有行台。中书省是中央政府最高机关,怎样可以分一部分在江苏,又分一部分在广东呢?这是元代一个极不合理的制度。这因异族征服了我们,跨驾在我们头上。最先使用这一制度的还是“金”。不过无论是金或元,都是外族用此制度来统治中国,都是不放心把政权交给地方,也不放心把政权分散。所以连地方政事,也由中央政府最高领袖来亲自统治。此如英国过去在香港,在印度,都设有总督,殖民地总督是直属皇帝的。在名义上,殖民地总督,由英国皇帝派,不由内阁派。此因内阁代表国会,国会代表民意。殖民地根本不许有民意。英国本土可以有民主,有自治,像香港、印度殖民地等便不能有民主与自治,所以也不该有地方官,直由皇帝派一总督来管理。可见任何一制度,其背后都有意义可说。元代的行中书省,就是一个行动的中央政府,宰相府的派出所,分驻在这个地方来管事。如是则地方绝无权,权只在中央。元代是有中央无地方的,中国只是其征服地,像英国的香港。 元朝同宋一样,把地方分成路、府、州、县,而实际上元代的地方政权不交在地方,乃由中央派行中书省管理。行省长官是中央官而亲自降临到地方。在当时,并不是说把全国划分成几个地方行政区,乃是这几区地方各驻有中央宰相,即成为中央宰相府的活动分张所。所以行中书省正名定义,并不是地方政府,而只是流动的中央政府。换言之,是中央侵入了地方。中央需要派一个大员来镇压某地方,就派一个外驻的宰相。在元代,共计有如是的十个分张所,并不是全国地方行政分成为十个区。行省制度在法理上的实际情形是如此。 再深一层言之。这种行省设施,实际上并不是为了行政方便,而是为了军事控制。行省制度的历史来源确如此。所以直沿袭到近代,依然有其痕迹可寻。我们现代的省区分划,和唐宋时代的道和路都不同。如江苏:徐州是一个军事重镇,它一面是山东,一面是河南与安徽。徐州属江苏省,但它的外围,江苏管不着,如是则江苏的总督或巡抚就无法控制了。南京也是一军事重镇,但如广德不守,或者芜湖放弃了,南京也不能保,而广德、芜湖也都不在江苏的管辖内。任何一省都如此。给你这一半,割去你那一半。好使全国各省,都成支离破碎。既不能统一反抗,而任何一区域也很难单独反抗。这是行省制的内在精神。
展开全部
行省制、行中书省、中书省都是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制度。简而言之,行省制是元朝(以及后来的明清)时期在中原地区实施的一种行政区划制度;行中书省是元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一级行政区,简称“行省”或“省”;中书省则是古代皇帝直属的中枢官署之名,是封建政权执政中枢部门的最高机构。以下是详细解释:
1. 行省制:行省制是元朝(以及明清)时期在中原地区实施的一种行政区划制度。自元朝以来,行省制度一直是中国行政区划的基础。行省指的是中央政府派出的管理地方行政的机构,简称为省。在元朝时期,全国划分为10个行省,即燕京、河南、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四川、辽阳、甘肃、岭北。明朝和清朝在此基础上对行省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形成了18个行省,包括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行省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对行政管理、政治稳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 行中书省:行中书省是元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一级行政区,简称“行省”或“省”。在元朝时期,全国划分为10个行省,即燕京、河南、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四川、辽阳、甘肃、岭北。行中书省是中央政府为了更好地管理地方而设立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在元朝时期,每个行省都设有一个行中书省,其最高长官为平章政事,副长官为左右丞。行中书省在中国的行政区划历史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3. 中书省:中书省是古代皇帝直属的中枢官署之名,是封建政权执政中枢部门的最高机构。在汉朝时期,设立了中书令;魏国时期设立了秘书监;晋朝以后,称中书省。中书省是封建皇帝直接领导的下级机构,负责秉承皇帝的意旨,掌管机要、发布皇帝诏书以及中央政令的最高机构。在历史上,中书省对封建王朝的统治和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行省制是一种行政区划制度,而行中书省和中书省则是历史上中央政府为了更好地管理地方而设立的派出机构和直属中枢官署之名。
1. 行省制:行省制是元朝(以及明清)时期在中原地区实施的一种行政区划制度。自元朝以来,行省制度一直是中国行政区划的基础。行省指的是中央政府派出的管理地方行政的机构,简称为省。在元朝时期,全国划分为10个行省,即燕京、河南、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四川、辽阳、甘肃、岭北。明朝和清朝在此基础上对行省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形成了18个行省,包括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行省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对行政管理、政治稳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 行中书省:行中书省是元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一级行政区,简称“行省”或“省”。在元朝时期,全国划分为10个行省,即燕京、河南、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四川、辽阳、甘肃、岭北。行中书省是中央政府为了更好地管理地方而设立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在元朝时期,每个行省都设有一个行中书省,其最高长官为平章政事,副长官为左右丞。行中书省在中国的行政区划历史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3. 中书省:中书省是古代皇帝直属的中枢官署之名,是封建政权执政中枢部门的最高机构。在汉朝时期,设立了中书令;魏国时期设立了秘书监;晋朝以后,称中书省。中书省是封建皇帝直接领导的下级机构,负责秉承皇帝的意旨,掌管机要、发布皇帝诏书以及中央政令的最高机构。在历史上,中书省对封建王朝的统治和行政区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行省制是一种行政区划制度,而行中书省和中书省则是历史上中央政府为了更好地管理地方而设立的派出机构和直属中枢官署之名。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