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回答
2013-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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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钱,是因借款合同产生的,不管是否签有书面合同,合同关系都客观存在。根据合同法,欠钱一方为债务人,必须承担届时清偿的合同义务。因此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具有合法性;
2、债务人借钱往往是因为资金周转有困难,而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其实帮助了债务人度过困难,从道义上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具有合理性;
3、但是,这一句话在法律上有一定的相对性。如果当事人企业破产,则只能以破产财产偿还,偿还不了的,就没办法了;还有如果经过一定的诉讼期限,法律也不再保护债权,一般为二年。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债务人借钱往往是因为资金周转有困难,而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其实帮助了债务人度过困难,从道义上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具有合理性;
3、但是,这一句话在法律上有一定的相对性。如果当事人企业破产,则只能以破产财产偿还,偿还不了的,就没办法了;还有如果经过一定的诉讼期限,法律也不再保护债权,一般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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