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款行、承兑行、议付行、保兑行的区别?
付款行、承兑行、议付行、保兑行的主要区别在于从事银行的种类、定义及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1、可从事此业务的银行
除了商业银行可以从事承兑业务,即担任承兑行的职责外,一般银行是不可以从事的。
而付款行、议付行、保兑行只要达到标准都可以从事。
2、定义不同
付款行:指信用证上指定承担付款责任的银行。
承兑行:指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办理承兑和经营一般业务,对国外的工程项目提供长期信贷和发放国外贷款。
议付行:是指根据信用证开证行授权买入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单据的银行。
保兑行:是指出口国或第三地的某一银行应开证行的请求,在信用证上加注条款,表明该行与开证行一样,对受益人所提示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单据负有付款、承兑的责任。
通常是开证行,也可能是根据信用证规定由开证行指定的另一家银行。
3、承担责任不同
保兑行需要在付款之后,然对出具的票据具有追索权。而付款承兑行、议付行、在执行相应的责任之后,就没有追索权这一项权力。
扩展资料:
银行在生活中甚至于整个金融市场的重要作用: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它的存在方便了社会资金的筹措与融通,它是金融机构里面非常重要的一员。
一方面,它以吸收存款的方式,把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金和小额货币节余集中起来,然后以贷款的形式借给需要补充货币的人去使用;在这里,银行充当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
另一方面,银行为商品生产者和商人办理货币的收付、结算等业务,它又充当支付中介。总之,银行起信用中介作用。
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包括: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付款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兑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议付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兑行
1.信用证开证行(Issuing Bank)
开证行是应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信用证的银行。该银行一般是申请人的开户银行。
2.信用证受益人(Beneficiary)
受益人是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授权使用和执行信用证并享受信用证所赋予的权益的人,受益人一般为出口商。
3.信用证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保兑行是应开证行或信用证受益人的请求,在开证行的付款保证之外对信用证进行保证付款的银行。
二.信用证关系人
1.信用证申请人(Applicant)
开证申请人是向银行提交申请书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它一般为进出口贸易业务中的进口商。
2.信用证通知行(Advising Bank)
通知行是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的银行,它一般为开证行在出口地的代理行或分行。
3.信用证付款行(Paying Bank/Drawee Bank)
承兑行是开证行在承兑信用证中指定并授权向受益人承担(无追索权)付款责任的银行。
4.信用证承兑行(Accepting Bank)
承兑行是开证行在承兑信用证中指定的并授权承兑信用证项下汇票的银行。在远期信用证项下,承兑行可以是开证行本身,也要以是开证行指定的另外一家银行。
5.信用证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议付行是根据开证行在议付信用证中的授权,买进受益人提交的汇票和单据的银行。
6.信用证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偿付行是受开证行指示或由开证行授权,对信用证的付款行,承兑行、保兑行或议付行进行付款的银行。
7.信用证转让行(Transferring Bank)
转让行是应第一受益人的要求,将可转让信用证转让给第二益人的银行。转让行一般为信用证的通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