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同桌的作文(与同桌发生的故事)

同桌是女生,英语很好,脾气不是很好,长头发... 同桌是女生,英语很好,脾气不是很好,长头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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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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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听到“同桌”这两个字,你一定不陌生,因为你每天都会见到他。当然同桌之间也会发生许多数也数不清的故事,有的像一杯淡淡的白开水,一笑而过;有的像加了冰的红茶,回味悠长。总之,同桌之间的故事五花八门,有喜有忧。   小 荷 作文网 www.zww.cn
  我的同桌是一个瘦瘦的男生,一看就知道他有多么的厌食,就像某个地区遭受饥荒的人。他很爱玩游戏,也很爱唱歌。  
  这不,随着自习课的到来,他又开始卖弄歌喉:“我手拿流星弯月刀,喊着月亮的口号,前方何人你报上名,有能耐你别跑……”“哇!苍天!哇!大地!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是要命呀!”我真想把他叫醒,看看他有没有“发烧”。但不管我怎么叫他,他还是一直不停地唱,迷醉在歌声中,徜徉在歌声中,任凭谁怎么怒吼,他还是不肯停下来。  
  谁都有发威的时候,我正要夺过他的语文书时,他的歌声戛然而止,向我怒吼道 “你知不知道,打扰别人是件极不礼貌的事情,你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我气愤地回敬道:“可是你已经使左邻右舍无法学习,你懂不懂?”他蛮不讲理,嘴里冒出“呸,呸”两声。我不甘示弱,继续应战:“你知不知道,为了让你停下来,我费了多少唾沫星子!”我们喋喋不休的争吵着,谁也不肯让步,他一点绅士风度也没有,不懂得礼让。最后,我们想到了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于是制定了 “约法五章”,内容如下:  
             约法五章  
  甲方:苏士琦  
  乙方:姚思宇  
  甲乙方在同桌期间,必须遵守以下条约:  
  1.乙方不得在甲方垃圾袋里扔垃圾。  
  2.甲方在做题时不得偷抄乙方的答案。  
  3.如果对方有困难,必须出手相助。  
  4.甲乙双方不得出界。  
  5.甲方不得向乙方借任何文具。  
                  ×年×月×日  
  协议平息了风波,虽然我们不再吵了,但绝不原谅对方。低头不见抬头见,说是不原谅,其实很难做到,比如:老师让同桌交流问题时,我们不能相对无语吧……哎,协议呀协议!你就是平息风波的工具,你让同桌的故事依然继续……  
                    

2、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
一首校园歌曲,给校园里的“同桌”蒙上了一层朦胧的面纱,让人产生无限的暇思。倾诉般的语句,朴素优美的旋律,使原本十分平常的一段相处,多了几分暧昧,几分甜蜜,成为美好的回忆。
最近,有媒体以这首歌为题,发起了一个对“同桌”的调查,有一个问题是:“还记得这段歌词么,是否回想起你的同桌?”
是啊,“是否回想起你的同桌?”一句话,还真勾起了我对学生生活的回忆。那些早已淡淡远去的往事,又漂移到了眼前。只可惜我们这代人生不逢时,当年的同桌似乎没有一个如歌中描述的那样,具有让人憧憬的浪漫情调。虽然回忆起来有些乏味,但也铭刻着一个时代的印记,不妨任思绪随风飘荡一会。
从小学到大学,十几年的学校生活,已经记不清有过多少个同桌。其中有男有女,多是擦肩而过,留下很深印象的不多。
小学时候的同桌,两小无猜,除了一些调皮孩子的恶作剧,没有更多的故事。那一年,我的一位高中同学远行,我到车站送她,很偶然地遇上一个和她同行的人,交谈之中才知道曾和我小学同学。说实话,我已经记不起她的名字,她也是看着我面熟,才婉转地套出了我的小学经历,因而确认了同学关系。当时匆匆一面,彼此之间没有来得及忆旧。事后我那位高中同学来信,提到这位小学同学,说这位同学曾经和我同桌,从我的同桌嘴里,听说了我小学时的一些故事。那位同桌说我小时候有点调皮且霸道,曾在课桌上划上一道粉笔线,不允许同桌的胳膊过线。我已经不记得有过这样的事情,经她提起,又好像是有过。而且,记得那时候很多同学都是这样,调皮而已,没有更多的意思。
以后进入中学,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人长大了,不一定什么时候会偶尔情窦萌动,但发生在同桌间的暧昧事情也并不多。也许是因为同桌,距离太近,彼此天天接触,反而没有了更多的遐想。何况那个时候班里施行一帮一、一对红,老师总是把学习上的一好一差的两个同学安排坐在一起。可以想象,这种帮扶关系能会擦出什么火花来。
容易碰出火花、萌生情感的应该是大学里的学生。然而,作为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我们这些高龄学生上大学时已经是有家室的人了。每天裹着一身的油盐酱醋味走进课堂听老师讲课,又带着满脑子的数理化课文回到家中与父母妻儿周旋,哪有更多的闲心旁骛。一生的青春年华,早已在十几年的动乱折腾中消耗殆尽。蹉跎岁月把我们雕琢的更加务实,早已没有了歌中那样的浪漫情趣。据说,现在的大学生没出校门就已经是成双成对,甚至在校外租房同居。这在80年代以前,都是不可想象的天方夜谭。
大学时的班里,一共才有五位女生。而我竟十分有幸地和她们中一位同桌,而且说实话,她还算是五朵金花中的姿色佼佼者。但是,相差一轮的年龄,让我见到她竟然总是会想起比她还要略大些的侄女。是十年文革乱了学堂的辈分,否则我们怎么可能成为同桌?
去年是77级大学生毕业三十周年。同学们相约从天南海北汇聚母校,我又见到了那位大学同桌。当年纯情的稚嫩女生,如今已成熟为绰约少妇。“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多年不见,想幽默一下的我,顺口说出了本文开头的那首歌中的歌词。她听后,淡淡地说了一句:“是高晓松写的词。”我立马收回幽默,应了一句,“是呀”。可见,即便是用夸张的手法,也很难从我们这对当年的同桌身上发掘出可以演绎的戏份。同桌,对于我们来讲,仅仅是若干年前因特定的历史渊源,彼此间一段擦肩而过的经历。
不管怎么说,那首歌写得很美,美得听到它就对当今年轻的学子们产生羡慕,甚至还有几分妒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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