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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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充分调动我校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积极性,发现典型,树立榜样,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品质,经研究,学校决定评选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本学期凡在我校设立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参加工作,且在本岗位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评选条件一是热爱本职工作,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能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二是有高度的劳动热情和忘我的奉献精神,工作态度诚恳、认真高效,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三是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待队员团结友善。四是敢于开拓,勇于创新,率先垂范,能够很好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并在本职岗位上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本次将评选 “先进个人”10名,评选程序分为个人申请、用人单位考核和学校审核三个阶段,最终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先进个人每人将获得人民币200元奖励。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本学期凡在我校设立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参加工作,且在本岗位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评选条件一是热爱本职工作,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能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二是有高度的劳动热情和忘我的奉献精神,工作态度诚恳、认真高效,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三是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待队员团结友善。四是敢于开拓,勇于创新,率先垂范,能够很好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并在本职岗位上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本次将评选 “先进个人”10名,评选程序分为个人申请、用人单位考核和学校审核三个阶段,最终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先进个人每人将获得人民币2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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