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医保卡?是挂号时出示或是其它? 30
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3.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无法具体给你,大概80%,详细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新参保的制卡需要两个月之后取卡,你是办理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还是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哪?不同种类享受的比例与时间都不同哦。就拿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必须正常缴费半年后才能享受住院。
无论哪种医保,需要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必须到指定医院就诊——医保定点医院(或居保定点)。这样的医院以统一的医保系统读卡处理。
所谓医保卡看病“报销”,并不是原来以为的凭发票报取现金,而是医保系统通过读卡识别持卡人的缴费情况、人员身份情况,在门诊缴费或出院结算时,系统自动按文件规定的支付比例,划取持卡人医保卡上个人账户金额或收取就医人现金,换句话说,就是用医保卡看病不交现金或少交现金就是社保给你“报销”了。
至于具体的支付比例、范围限制就很多了,例如药物、治疗分甲类、乙类、自费等,“报销比例”不同;医院级别不同住院“门槛费”不同;年度内首次住院和后来的住院“门槛费”又不同;在职与退休“报销比例”不同;公务员与非公务员“报销比例”也不同......无论怎样,所有“报销”条件都是统一的医保体统设定好的,不会因个人原因或医院原因而改变,持卡人个人不需要操太多心,自己或单位按时缴费就行了
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扩展资料: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 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
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不全都是自己个人缴纳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上从上一年开始也有每月15元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就相当于门诊报销了(参保人属于公务员或单位另有报销政策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卡
在医院不管是住院还是门诊看病,在挂号的时候就可以出示医保卡了,医保卡具体的使用流程如下:
医保卡的使用方法:
1、医保分两个账户
个人账户:就是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账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若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的条件,由统筹账户支付。
2、参加医保的市民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就医、购药、结算医疗费用及办理医疗保险事务和用医保专用(磁条)卡办理是一样的,参加医保的市民原有所有的医疗保险待遇均不发生变化,市民仍按照各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账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4、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事务,参保市民个人账户中的剩余金额可以结转使用,不会因使用了社会保障卡而过期作废,医保参保市民不会因为换卡而失去个人账户资金。
医保卡的使用流程:
参保人在看病、挂号时就可出示社保卡,看病费用如果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直接在卡内扣除,并且每年会根据缴费金额的不同在参保人卡内注入资金(一般一年在500元人民币左右),当参保人卡中的余额扣完后,就进入自付段,这时看病都是要自己付费的。
扩展资料:
医保卡就医管理:就医时请使用社保卡。如单位足额缴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员。
医保卡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住院申报材料:社保卡、医保手册/领卡证明(未发社保卡的员工提供)、住院费用清单以及收费票据、出院诊断证明、全额结算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社会医疗保险卡_百度百科
1.提前表明身份。
就医时首先告知医疗机构自己是医保人员,要求医院按照医保报销规定进行治疗(急救、抢救等特殊情况除外)。并且一定要搞清楚,就诊时哪些是医保范围内的,哪些是医保范围外的。这些疾病和检查项目的范围,可以在医保中心的网站上查询。
2.不在门诊逗留。
目前南宁市仅有少数慢性病可以在门诊治疗中,使用统筹基金报销,门诊治疗产生的费用中,往往需要自费的比例很高。因此,建议在就医时,符合住院指征的,一定要尽快住院。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的时候有起付线,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
3.要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医院。
各等级的医院收费是不同的。比如,你动一个小手术,在二级医院就可以解决,就没必要到大医院,这样,至少可以节省一些住院起付额。
4.仔细查看清单。
医院每天都会出具每日清单,记录用药情况,需自费的贵重药品必须要患者签字认可,尽量使用能报销的药品。在医保药品中,又分为甲类药和乙类药,两类药用统筹报销的比例是不一样的。甲类药为统筹与个人共付的药品,乙类药则是个人先支付50%,余下的50%进入统筹与个人共付。
5.异地治疗尽快转本地。
在异地进行就医治疗的,在病情缓解后,最好及时转诊到医保指定的医院就医,在医保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硬性报销比例约束下,医疗费报销自然会最大化。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3、医保卡账户里的钱不能用于购物、套现,但是,它可以可支付以下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4、注意事项: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