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单位:浦东新区信访办。
接待时间:周一、三、五全天,周二、四上午。
接待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166号。
信访电话:021-58711234。
每周四上午9时至11时30分(国定假日除外),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不驻会的委员可酌情参加)“代表接待日”的时间;
参加接待代表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既可以应代表要求接受约见,也可以主动约见代表。
扩展资料
参加接待代表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的处理意见,按以下情况实施归口办理:
1、涉及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工作范围的意见,转请人大责任部门处理;
2、涉及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意见,代表以提交书信或走访口头提出的,归口信访部门处理,并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信访工作的办法》的有关规定,转请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办理;
代表以提交书面意见方式提出的,由代表工作室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和代表书面意见的规定》,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归口分级负责处理。
3、涉及代表本人或其他意见的,由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或口头答复代表。
参考资料来源:浦东人大-关于开展“代表接待日”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