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8号我在工作时不小心摔伤,工伤鉴定为九级。不知道九级工伤赔偿我应该得到多少,我的平均工资... 20

2012年5月8号我在工作时不小心摔伤,工伤鉴定为九级。不知道九级工伤赔偿我应该得到多少,我的平均工资为4613,受伤后公司以发了9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样我还能得到什么工伤... 2012年5月8号我在工作时不小心摔伤,工伤鉴定为九级。不知道九级工伤赔偿我应该得到多少,我的平均工资为4613,受伤后公司以发了9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样我还能得到什么工伤赔偿?我有社保。谢谢你们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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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九级工伤待遇计算项目和方法,你参考一下: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计算:4613X9=41517元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如果需要计算请告知所在省市,我可以补充回答。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按照上面的,你看看哪项工伤待遇还没有享受就还应该得到哪项工伤待遇。
l307510244
2013-03-30 · TA获得超过60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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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

你所得的9个月的平均工资是第一项,你还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注:我上面描述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所说的是我们这的标准,每个地方的标准都不一样,但是你们那里的标准肯定要比我们这边的标准要高,你到社保局问下具体标准,他会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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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30 · TA获得超过597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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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
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
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
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注:工资范围参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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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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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当地实际情况综合计算。
纵横法律网-广东建升律师事务所-刘潮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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