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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6月26日,50个国家的代表在旧金山签署联合国宪章,其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联合国(United Nations Organization UNO Vereinigte Nationen)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安全理事会(Sicherheitsrat)。安理会最初只有11个国家。从1965年起,由15个国家组成,包括中国、美国、英国、法国、苏联(现为俄罗斯联邦)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非常任理事国每两年改选一次。
安全理事会调解国际争端一般采用三种方法:斡旋调解、经济制裁等非军事性强制措施和共同的军事行动。迄今为止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和平使命,一是创造和平使命,二是包括派遣维和部队在内的保障和平使命。派遣维和部队必须经安理会授权委托。
早在20世纪40年代未,德国己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 Organisation der Vereinten Nationen für Bildung, Wissenschaft, und Kultur)建立了联系。50年代初,联邦德国被接纳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FAO)、在随后的20年中.联邦德国虽然未加入联合国,但几乎已成为它的所有下属机构和组织的成员。l973年9月18日,第28届联合国大会同意接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为第133和134个成员国。1990年两德统一,随着统一后实力的逐步增强,德国对外交走向作了相应调整,从原先的“立足德国,走向欧洲”转为“立足欧洲,走向世界”。德国政界人物在不同场合,抓住一切机会,反复声明,德国要在世界上承担更大的责任,促使德国在世界政坛上占有与其义务相对称的地位。原联邦外交部长金克尔直言不讳地说:“德国有权要求超出欧洲的范围,在全球从政治和经济上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履行自己的责任。”为达到此目的,德国在以下三个方面作了尝试:
1.试图修改宪法。1949年制定的《基本法》不是永久宪法,而是具有过渡性质的临时宪法。由于受当时战败国条件制约,基本法的内容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德国统一后,战败国地位的阴影终于消失,顺理成章修宪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上。但由于诸多因素制约,全方位修改基本法一时还未能如愿以偿。
2.向海外派兵。基本法第87条第l款和第24条均禁止德国向国外派兵。德国统一伊始,画对南斯拉夫和世界其他地区的众多武装冲突,一开始表现得很克制。海湾战争期间,德国就顶住了美国的压力,没有出兵,只是出了一笔钱。1993年4月21日,德国联邦议院终于在尚未修宪的情况下,以341票赞成、206票反对、8票弃权的表决通过了向索马里派兵1640人,援助联合国为重建该国采取的行动。此后,德国参加过17次联合国维和部队行动,并于1999年第一次派兵参加北约发动的战争,轰炸南斯拉夫,然后又派遣8500名士兵参加驻科索沃国际维和部队。
3.争取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席位。在谈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时,前德国外交部长金克尔曾声言:“另外,德国和日本在联合国获得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大多数成员国的愿望。美国在多年前就首先提出了这个建议。”
德国关于安理会改革的这一设想在联合国成员国中得到广泛的支持。德国是联合国的第三大交纳会费者,支付的金额占联合国正规预算的8.93%以及和平行动预算的8.97%。许多国家认为,鉴于德国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做出的建树,安理会一旦改革,德国理应取得常任理事国席位。
联合国总部以及世界各地下届机构组织共聘用工作人员5万多人。总计18000个较高职位中有750个由德国人担任,在联合国秘书处负责岗位上工作的德国人有123名。德国工作人员在最重要的组织中所占比例约为9%。
德国统一后,为提高国际地位和威望,联邦政府努力使联合国的一些下属机构迁至德国。至今已有5个机构移驻德国。
安全理事会调解国际争端一般采用三种方法:斡旋调解、经济制裁等非军事性强制措施和共同的军事行动。迄今为止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和平使命,一是创造和平使命,二是包括派遣维和部队在内的保障和平使命。派遣维和部队必须经安理会授权委托。
早在20世纪40年代未,德国己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 Organisation der Vereinten Nationen für Bildung, Wissenschaft, und Kultur)建立了联系。50年代初,联邦德国被接纳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FAO)、在随后的20年中.联邦德国虽然未加入联合国,但几乎已成为它的所有下属机构和组织的成员。l973年9月18日,第28届联合国大会同意接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为第133和134个成员国。1990年两德统一,随着统一后实力的逐步增强,德国对外交走向作了相应调整,从原先的“立足德国,走向欧洲”转为“立足欧洲,走向世界”。德国政界人物在不同场合,抓住一切机会,反复声明,德国要在世界上承担更大的责任,促使德国在世界政坛上占有与其义务相对称的地位。原联邦外交部长金克尔直言不讳地说:“德国有权要求超出欧洲的范围,在全球从政治和经济上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履行自己的责任。”为达到此目的,德国在以下三个方面作了尝试:
1.试图修改宪法。1949年制定的《基本法》不是永久宪法,而是具有过渡性质的临时宪法。由于受当时战败国条件制约,基本法的内容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德国统一后,战败国地位的阴影终于消失,顺理成章修宪被提到了议事日程上。但由于诸多因素制约,全方位修改基本法一时还未能如愿以偿。
2.向海外派兵。基本法第87条第l款和第24条均禁止德国向国外派兵。德国统一伊始,画对南斯拉夫和世界其他地区的众多武装冲突,一开始表现得很克制。海湾战争期间,德国就顶住了美国的压力,没有出兵,只是出了一笔钱。1993年4月21日,德国联邦议院终于在尚未修宪的情况下,以341票赞成、206票反对、8票弃权的表决通过了向索马里派兵1640人,援助联合国为重建该国采取的行动。此后,德国参加过17次联合国维和部队行动,并于1999年第一次派兵参加北约发动的战争,轰炸南斯拉夫,然后又派遣8500名士兵参加驻科索沃国际维和部队。
3.争取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席位。在谈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时,前德国外交部长金克尔曾声言:“另外,德国和日本在联合国获得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大多数成员国的愿望。美国在多年前就首先提出了这个建议。”
德国关于安理会改革的这一设想在联合国成员国中得到广泛的支持。德国是联合国的第三大交纳会费者,支付的金额占联合国正规预算的8.93%以及和平行动预算的8.97%。许多国家认为,鉴于德国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做出的建树,安理会一旦改革,德国理应取得常任理事国席位。
联合国总部以及世界各地下届机构组织共聘用工作人员5万多人。总计18000个较高职位中有750个由德国人担任,在联合国秘书处负责岗位上工作的德国人有123名。德国工作人员在最重要的组织中所占比例约为9%。
德国统一后,为提高国际地位和威望,联邦政府努力使联合国的一些下属机构迁至德国。至今已有5个机构移驻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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