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的烤火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冬季取暖费的通知》赣人字[2007]331号
一、冬季取暖费标准为,长期在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
二、长期在室外作业人员指参加一线值勤的交通警察、野外地质勘探人员、野外测绘人员及其他必须长期在室外工作,并按规定享受野外(岗位)津贴的工作人员。
三、冬季时间定为头年的十二月和次年的一、二月共三个月。
四、所需经费从“职工福利费”或“福利基金”中开支,由各单位自行发放。
参考资料: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的烤火费标准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厅级 每人每年1500元
处级 每人每年1100元
科级 每人每年900元
科员以下 每人每年700元
2、事业单位中按规定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正教授(相当职务) 每人每年1500元
副教授(相当职务) 每人每年1100元
讲师(相当职务) 每人每年900元
助理及以下 每人每年7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
高级技师 每人每年1100元
技师、高级工 每人每年900元
中、初级工,普通工人 每人每年700元
4、离退休人员按照所享受的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行政职务、技术职务,比照在职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补贴。
5、执行初期、见习期、试用期工资的人员和执行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工人,每人每年按700元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大队等字词结尾,例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二级局也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普通事业单位。
普通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考中招考。
参考资料: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冬季取暖费标准
推荐于2017-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