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不是女人吃亏?
1、离婚,没有人是赢家,大家都是输家。
经营感情不善,所以婚姻破裂,那你说,离婚到底是谁吃亏多一些,那肯定没有答案,因为大家都是输家。离婚没有赢家,因为离婚就意味着辜负了感情和岁月,更辜负了孩子和双亲。虽然婚姻自由,无所谓谁对谁错,但是最受伤害的应该是孩子。
2、离婚算是一种变相解脱。
不幸的爱情是两个彼此相爱的人结了婚,但随即发现两个人彼此不相称,而且不能在一起幸福地生活。”面对婚姻的不幸,有人选择了离婚,而有的人却选择了苦苦的熬下去。在婚姻里喘喘度日的男人或女人,大抵都是因为内心不甘或者不敢离婚。
不幸的婚姻,如同深陷地狱之灾,时常充斥着争吵、冷战和绝望,没有光,没有希望。原本相爱的人,将自己变成了两只刺猬,渴望深情拥抱,谁也不愿扒掉身上的刺。没有爱的婚姻,大概也就没有了相守的意义。所以,离婚就相当于成全大家,也算是一种变相解脱。
3、社会上总有一些渣滓,这些渣滓的婚姻本就是儿戏,若说离婚有得益的应该就只有这些渣滓了。
要看为什么离的婚,那种视婚姻为儿嬉的人,那种置身于道德、良心、责任外的人,无论男人女人,都是伤害微乎其微的,正所谓的眼不见心不烦。
不要说离婚是双方的过错,这仅仅是少数情况,不是普遍。这不能成为那些不负责任不讲道理的人的解脱词。伤害最大的,的确是那些重视婚姻感情的人,伤害最小的,却是那些轻视婚姻随意践踏婚姻感情的人,不论男女。
2020-03-05 · 知道合伙人互联网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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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8-03-23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以及离婚自由,离婚是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以后结束婚姻关系的方式,不存在男方还是女方吃亏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