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张俊、万俟卨都是主和派,王氏是秦桧妻室。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张俊、万俟卨皆为其同党。
这四人做的事情是构陷岳飞,致使岳飞以“莫须有”罪名被杀。
扩展资料
岳飞被害全过程简介
1、绍兴十一年(1141年),金国在无力攻灭南宋的情况下,准备重新与宋议和。宋廷乘机开始打压手握重兵的将领,尤其是坚决主张抗金的岳飞、韩世忠二人。完颜兀术在给秦桧的书信中说“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
2、绍兴十一年(1141年)四月,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被调离军队,到临安枢密院供职。
3、绍兴十一年(1141年)五月,张俊在和岳飞巡视楚州韩世忠的军队时,暗中挑唆岳飞,欲一同分解此军,却遭飞严肃回绝。秦桧又欲陷害韩世忠,岳飞再次保全了韩世忠。岳飞回朝后,即遭秦桧党羽万俟卨、罗汝楫的弹劾,诬蔑飞援淮西“逗留不进”、主张“弃守山阳(楚州)”,要求免除岳飞枢密副使之职。
4、绍兴十一年(1141年)八月九日,岳飞被罢枢密副使,充“万寿观使”的闲职,岳飞自请回到江州庐山旧居赋闲。
5、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月十三日,岳飞被投入大理寺(原址在今杭州小车桥附近)狱中,此前其长子岳云也已下狱。
6、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初七日,宋金“绍兴和议”达成:由宋向金称臣,将淮河以北的土地全部划归金国,并每年向金贡奉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和议虽已达成,但岳飞始终未能被释放。
7、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宋高宗赵构下达命令:“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岳飞
2013-04-03
而也有学者提出,秦桧只是皇帝的执行官,真正想置岳飞于死地的不是别人,而是他所忠于的皇帝,岳飞性格耿直,曾多次在权利问题上得罪了当朝天子,而他所追求的理想,和“迎回二圣”更是与皇帝利益相背弛,这也是导致他在政治上失败的原因,最终招致杀身之祸。
至于主流思想,我想这关乎于中华民族,特别是汉族人的心理,一言难尽,哀伤。。。
2013-04-03
是制度、奸臣、昏君、愚忠的合谋!
你好,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