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通常被并称为“一行三会”,同属正部级单位,是金融行业最主要的行政管理部门,不存在相互隶属关系,在各自领域对金融业进行管理。
但人行和后三者最明显的一个区别在于:
人行是最核心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而三会是正部级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顺便梳理一下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分别有这么几类:
1.国务院办公厅;
2.国务院组成部门(即常说的各大部委,包括外交部、发改委、财政部和人行等);
3.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现在等同于国资委);
4.国务院直属机构(各种总署、总局);
5.国务院办事机构(各种办公室);
6.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包括三会,以及电监会、新华社、中科院等);
7.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各种局,不带“总”字);
8.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中国人最讲究排序,从顺序上也可以看出,虽然同是正部级机构,人行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地位要高于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银监会,这就与两者的设立发展演变的历史有关。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银监会这个“事业单位”又与我们平时接触较多的事业单位有所区别,参加过国考报名的同学应该知道,银监会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论是会机关还是各地银监局,正式人员都要通过国考招录才能进去,要在国家公务员局(属于上面的第7那类)登记备案,属于公务员编制(当然,实际上和“正宗”公务员还是有所区别)。而我们生活中接触较多的事业单位,比如学校、医院等等,正式招录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可以这么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改革的进程,就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权被逐步分离的过程:
1992年,证券市场的监管权由人行转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
1995年,人行不再负责对证券公司监管,交由中国证监会来管理;
1998年,中国保险业的监管大权移交至新成立的中国保监会;
2003年,对银行业的监管正式转交给新成立的中国银监会。至此,人行不再负责任何具体的金融监管职责,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单纯调控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
下面具体来讲讲整个监管体系变化过程:
1952年以前:人行建立
人行建立的时间比建国还早,1948年12月1日在河北成立,1949迁入北平,此时的任务主要是发行人民币(这一点从来没有变过),还有接收国民党政府的银行,整顿私人钱庄。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在行使最原始的金融监管职能。
1952-1978:四重身份
这一时期全国的金融体系是由人行和财政部两个大头主导的“大一统”格局。
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金融业的业务相对单一,从1952年开始,国家基本取消了商业信用,全部以国家信用代替,今天我们所谓的五大国有银行,当时要么与人行的某个业务局合署办公(比如中国银行),要么并入财政部(比如交通银行[0.00% 资金 研报]和建设银行[-0.25% 资金 研报])。
到了1969年,甚至连人行也被并入了财政部,对外只保留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牌子,各级分支机构也都与当地财政局合并,成立了财政金融局。
直到1978年,人行才从财政部独立出来。但此时,央行职能和商业银行职能仍然没有得到区分,因此也不存在外部监管的问题,人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又办理商业银行业务;既是宏观经济政策管理机构,也是金融业监管部门。
1979-1991:混业监管
从1979年开始,经济体制改革拉开序幕,农行、中行、建行、工行先后或恢复、或独立、或设立。
这期间,一个重要的时间点出现了:1984年工行和人行正式分家,人行的商业银行职能终于完全剥离,其分支机构也全部恢复。
不过此时,人行仍然同时肩负宏观的货币政策调控和微观的金融行业监管职责,尤其是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后,从法律上明确了人行作为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
从1984年至1991年可以成为中国金融业的混业监管时期。
1992-2002:出现分业监管趋势
邓小平南巡后,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国务院证券委和证监会于1992年相继成立后,中国的金融监管逐步走向分业监管。
这期间还发生了一场亚洲金融危机,使得领导层开始意识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必须依靠一个专门的强有力的机构。
2003年至今:分业监管体系成型
2003年4月28日,银监会正式挂牌成立,履行由人行分拆出来的银行业监管职责。
之所以在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才成立,是因为: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负责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筹备领导小组,其中一个小组专门研究银行业分业监管模式,当时提出了三个方案:维持央行监管;设立与外管局类似的银监局;设立与证监会类似的银监会。
正式召开金融工作会议前,由于意见不一,决定继续研究这三个方案,最后考虑到集中监管力量、提升专业水平和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等因素,决定成立银监会。
此后人行不再肩负具体的金融监管职责,最重要的使命变成了:维护金融稳定。
至此,中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最终形成。
银监会是银监局的上级部门。他们的具体区别如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或银监会。它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它下设银监局,各级银监局是中国银监会的派出机构,受银监会的领导;
银监会在全国31个省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立了36家银监局,在306个地区设立了银监分局,在1730个县设立了监管办事处。银监会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拓展资料
在2018年3月21日15时,国家中组部在原银监会302报告厅召开会议,宣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并宣布郭树清出任中国银保监党委书记、主席;
目前银监会和银监局这个机构现在是不存在的,它的职能由新成立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下设机构接管。
银监会的监督工作有四个目的: 第一,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第二,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第三,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第四,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的下属分支机构,主要是监督各国有银行的分支及地方商业银行的资金运作及金融规范工作的。省级以下的是称银监局各地级市银监局归省银监局管,省银监局归银监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