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科目三考完了忘了签名怎么办?
请问考试成绩作废吗?
可以补签吗? 展开
驾照科目三考完了忘了签名则考试成绩作废,不能补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六条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车辆管理所公安民警中选拔足够数量的专职考试员,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民警、文职人员中配置兼职考试员。可以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
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讲解考试要求,核实申请人身份;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
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驾照考试要求每次考完试都需要签名,并且是本人的。
注意考试时候签名保持一致,否者会被怀疑作弊,如果查询考试照片与报名照片不符会按照作弊处罚。
公安部123号令第七十八条规定中有: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它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流程,更加便捷地做好服务工作,该所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全面推广考试员和学员电子签名制度。此外,车管所服务大厅也对原有的“一机双屏”系统进行了升级,业务流程更加透明化,有效避免了市民“多窗跑”。
参考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如果考过了但忘记签名,则本次考试作废。
只需重考科目三并在每次考试后签字确认即可。
扩展资料:
第四十六条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车辆管理所公安民警中选拔足够数量的专职考试员,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民警、文职人员中配置兼职考试员。可以聘用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人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
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讲解考试要求,核实申请人身份;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
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
考试员应当认真履行考试职责,严格按照规定考试,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试前应当自我介绍,讲解考试要求,核实申请人身份;考试中应当严格执行考试程序,按照考试项目和考试标准评定考试成绩;考试后应当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讲评考试不合格原因。
每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单应当有申请人和考试员的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考试是为了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该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及文明驾驶相关知识四个考试科目,驾驶证考试的基本流程为填写表格、身体检查、受理、缴费、考试、制证等。
考试科目: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上海等城市科目二为九项必考:倒车入库、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隧道行驶、停车取卡、曲线行驶、窄路掉头、紧急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逆时针绕车一周 上车系安全带
开启左转向灯 挂档 松手刹
鸣喇叭)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
先不要着急,打电话到驾校的训练部去咨询一下,负责科目三考试的一般都是车管所的交警同志,如果驾校无法解决可以去打电话给分管你们驾校考试的车管所,大致说清楚你的情况,寻求他们解决办法。
我觉得不是太大问题,祝楼主好运。
先谢谢你,我明天去趟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