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提出离婚,但都想要小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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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子女的家庭,夫妻双方离婚,最割舍不下的通常是子女。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争议所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有较为详细的规定。若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就要有证据证明有能力抚养孩子和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相关证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证明自身经济状况良好的,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明法庭也会综合各方面考虑,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一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受教育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以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13-04-04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1、在诉讼离 婚的前提下,您不同意离 婚且女方没有法定的离 婚理由的,那么法院在第一次诉讼时一般不会判决离 婚(没有判决准离 婚的,女方6个月之后才可以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 婚),所以如果您希望挽救这段感情您或者希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可以合理利用这6个月的时间。
法定的离 婚条件如下:
《婚姻法》
第32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 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 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 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 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 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要综合男女双方的条件考虑的,个人认为您取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比较大,具体您可以参考以下法条:
《关于离 婚时子女抚养问题的司法解释》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谢谢!我会努力挽救这段婚姻的!
说的有点多,希望能为先生有所帮助。
这个我知道,我工资还算稳定,只是积累不多!孩子说想跟着妈妈,但我是不同意离婚也不放弃小孩的。我家里条件比对方好,我是不是没机会了?
到也不一定,不过先生,过日子是两个人的事情,建议您多和女方做做工作,不管是为了孩子也好还是为了什么,尽量能不离就不离。日子总是越过越好的,现在你的积累不多,但总会多起来的。回去与女方的娘家沟通一下,让他们劝劝女方。别灰心,让她看见你的诚意,并且让她有信心和你一同走下去。
感情并不是一切,爱情也有保质期,许多老人们之所以能相守并不是因为爱情,他们已经互相当成了亲人,爱情的延续便是亲情。每个女人都是感性的,试着用实际行动去打动她。
啰啰嗦嗦一大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