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献血应具备的条件?

 我来答
yangjietongan
2008-05-14 · TA获得超过2343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1737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一个健康人的总血量,约占体重的8%,一个成年人的总血量约为4000~5000毫升。平时80%的血液在心脏和血管里循环流动着,维持正常生理功能;另外20%的血液储存在肝、脾等脏器内,一旦失血或剧烈运动时,这些血液就会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一个人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总血量的5%~10%,献血后储存的血液马上会补充上来,不会减少循环血容量。献血后失去的水分和无机物,1~2个小时就会补上;血浆蛋白质,由肝脏合成,一两天内就能得到补充;血小板、白细胞和红细胞也很快就恢复到原来水平。人体的血液在不断新陈代谢,每时每刻都有许多血细胞衰老、死亡,同时又有大量新生细胞生成,以维持人体新陈代谢的平衡。献血后,由于造血功能加强,失去的血细胞很快得到补充。所以说一个健康的人,按规定献血,对身体不会有任何影响,更不会“伤元气”,反而会有利于健康。
按规定献血,可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增强免疫力和抗病能力,还会刺激人体骨髓造血器官,使其始终保持青春时期一样旺盛的造血状态,收到延年益寿的效果,并能防止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疾病。据报道,有人对66岁以上的332名曾献血者与同样条件的399名未曾献血者作了比较,结果曾献血者存活率显著高于未曾献血者,献血总量较多的存活年龄还较长。
国内献血者体检标准有: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千帕(90~140/60~90毫米汞柱),脉压差>=4千帕(>=30毫米汞柱)。
(4)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不能献血的情况有:
(1)性病、麻风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寻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寻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以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切除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疾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5)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肤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9)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723901.html

献血前后需禁忌

为保证献血者的健康和用血者的安全,医务人员提醒大家在献血前后注意:献血前一天要休息好。临献血时不要过量喝水,也不要空腹,可以吃些清淡的食物,如馒头、稀饭、咸菜等。前一天晚上和当天早餐不要喝酒,不要吃鱼、肉、油条等脂肪含量高的食物。把两臂洗干净,有条件的话最好洗一次澡。别忘了携带本人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学生持《学生证》、外籍人员持护照。

有的献血者在拔针后,针眼处不断流血。医务人员支招:拔针后应伸直前臂,或前臂伸直后稍稍上抬,用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按压针眼处及上方5分钟止血。不要屈肘止血,因为屈肘会给手背静脉网回流心脏的血液增加一定的阻力,使血液回流受阻,从血管的针眼处溢出,而出现皮下瘀血。也不要捻动棉球,那样会使血管上的针眼刚粘合住又被揉开。

正常人献血后应注意饮食营养和搭配,吃些瘦肉、蛋、奶、豆制品、蔬菜和水果,当天可多饮水,但不要暴饮暴食。献血后为防止针眼感染,献血者要注意1-2天内不要让针眼处沾水,保持清洁。献血后当天不可参加剧烈运动或通宵娱乐活动。健康献血者间隔6个月之后方可参加下次义务献血。

特殊人群不能参加献血

一些人不能参加无偿献血。如性病、麻风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肝炎病患者;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各种结核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血液病患者;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一些特定情况的人暂时不能参加献血。如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等。
献血前的注意事项?

应学习献血知识,了解献血常识,消除紧张心理。

1.献血前应尽可能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睡眠。

2.在献血前应当吃些清淡的食物,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空腹献血。

3.献血前还应把手臂特别是肘部洗干净。

献血前为什么不能大量饮水?

因为大量饮水会稀释血液,降低血液质量,从而影响病人治疗。

有什么手续吗?

填表---个人资料及健康情况问卷

登记---录入电脑,便于用血报销时核查

体检---量血压、称体重、听心肺等

验血---血色素、血型、乙型肝炎表面折、抗原等

领饮品、喝水

献血---约10分钟

休息---用棉球压住针眼处10分钟后,贴止血胶布

领献血证-用血报销时的凭据。

献血者体检及化验多少天内有效?

献血者体检及化验有效期为2周。

之后怎么保养身体?

献血后的营养补充一般以增加造血所必需的各种营养物质为宜。造血的原料主要包括:蛋白质、铁、叶酸和维生素B12等。

含有优质蛋白质 较多的食物有:奶类、瘦肉、蛋类、豆制品等。

含有铁 较多的食物有:动物肝脏、海蜇、虾、芝麻、海带、黑木耳、紫菜、香菇、豌豆、大枣、桂园等。另外,炒菜时可选用铁锅。

含有叶酸 较多的食物有:猪肝、肾、牛肉等。

含有维生素B12 较多的食物有:动物肝脏、猪或羊肾、腐乳等。

总之,献血后不必特别地去吃些什么,只要吃得科学合理、有营养价值、可口、舒服、适量,就能在短时间里,恢复失去的那部分血液。

献血后如何活动或运动?

献血后当天不要参加剧烈运动或通宵娱乐活动。

献血有害健康吗

血液是一种流体组织,在心脏推动下循环流动于心血管系统中,它是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体重的7-8%,一个50千克体重的人,其血液总量约为3000-4000毫升,正常情况下,这些血液只有80%在血管内运行,其他20%的血液储存在肝、脾以备人体急需。一个正常人一次献血或外伤性出血300-400亳升,对人体健康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机体血容量的减少会刺激红骨髓造血功能,输血后营养适当的话,两到三天血液中的水分即可得到补充。一个月内,铁、蛋白质、维生素、叶酸等也可逐渐恢复,其核心的组成部分血红蛋白也可于两到三个月后回复到献血前数量,所以,一个健康人每次输血不超过400ML是不会影响健康的。

公民献血应遵守的规定是什么?

(1)要如实填写献血登记表,不谎报、不隐瞒继往病史。

(2)一次献血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3)献血查体合格后,要按规定时间参加献血,以免影响医院用血计划。

哪些人暂不能献血?

(1)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

(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月者。

(7)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哪些人不能献血?

(1)性病、麻风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寻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寻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以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切除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疾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5)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肤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9)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献血者体检标准有哪些?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千帕(90~140/60~90毫米汞柱),脉压差>=4千帕(>=30毫米汞柱)。

(4)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什么是无偿献血?

无偿献血是指为了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己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向采血单位和献血者单位领取任何报酬的行为。无偿献血是终身的荣誉,无偿献血者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爱戴。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献血是爱心奉献的体现,使病员解除病痛甚至抢救他们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公民献血给予经济上的补偿,会使崇高奉献的光彩行为蒙上商品交易的阴影。近半年世纪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红十字会一直向世界各国呼吁"医疗用血采用无偿献血"的原则。

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都实行了无偿献血。

无偿献血是保证医疗安全用血的必由之路。只有以人道主义无私奉献而不是以经济报酬为目的无偿献血,才能从根本上清除有偿供血带来的各种弊病;血液质量才能得到保证;才能保护受血者的安全;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危险.
低调d奢华lq1v8
2008-05-14 · TA获得超过729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977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下面的就是:
第八条
献血的年龄要求为:男、女性均为18~55周岁。
第九条
献血的健康要求为:
1.男性体重50公斤(含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45公斤(含45公斤)以上。发育正常,身体健康,无明显残缺者。
2.患有以下疾患者,不属献血范围:
患有肝炎史、血吸虫病史;及HBSAg阳性者;
高血压Ⅱ期以上(含Ⅱ期)患者;
心脏病患者;
慢性肾炎、胃十二指肠溃疡出血(五年内)及上消化道出血患者;肺结核(不包括转健)及其他结核病患者;
美尼尔氏症、主要器官切除等患者;
过敏体质及晕血晕针者;
患有慢性病及体弱多病者;
孕妇及哺乳期女工、残废等。
卫生所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献血禁忌症的鉴定。
第十条
经血液检查符合健康要求者,如突患感冒等急性病症应暂缓献血。

第四章 献血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献血办应于月前(30天)确定无偿献血实施日期及实施流程。献血办应及时下达指导性指标。
各部门在动员落实无偿献血人员时,无报名者系统健康资料应按指标的1:2安排无偿献血人员名单。若有报名者确切的健康资料,应主动剔除不符合献血年龄和健康要求的人员,并按1:1.5的比例安排无偿献血人员名单。
第十二条
卫生所应及时审核无偿献血报名人员健康条件。如有明显不符合献血年龄和健康要求者,应立即通知报名人员所在部门,或学生所属学院(或责任单位)。并负有禁止不符合献血健康要求的人员参加献血的责任。
第十三条
无偿献血者采血时,献血办和卫生所医务人员必须在现场全程陪同。如有意外,及时处置。
第十四条
无偿献血者献血后,所在部门领导应主动关心,必要时应上门家访。
第十五条
学校食堂应开设献血营养专窗,专窗专供。其他人员不得享受。
营养专窗应按原料(包括调味品)定价,自献血当日起专供一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无偿献血的规定,每名无偿献血者,每份血(200cc)营养补贴现金不得超过200元。营养补贴由献血办统一发放,部门或部门下属单位不得另行发放补贴。
无偿献血者,公假3天。学生周内免予参加体育锻炼(含体育课)。
第十七条
无偿献血者通过血液检查后又拒绝献血者,应全额赔偿血液检验费用。情节恶劣者影响较大时,将报由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在校外招募献血人员以骗取增加名额。违者从严处理。
第十九条
献血办、宣传部应做好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工作,弘扬无偿献血工作中的文明新风、好人好事。
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献血办申报,党委和校部给予表彰。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前相关规定即日起均自然终止。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和上海市政府有关法规、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

参考资料: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011589.html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首都献血
2019-06-10 · 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官方合伙人账号
首都献血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国家提倡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的年龄为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经过一般体格检查和血液初筛检查的身体合格者,都可参加献血。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茹桖0H1
2008-05-14 · TA获得超过166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62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55万
展开全部
有足够得爱心,健康得身体,无肝病,HIV等高制病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2)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