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8月,交通法规中并未限制1000CC的摩托车不能上牌照,但部分省市1000CC的摩托车不能上牌照。
以阳江市为例,《关于对市区摩托车实行总量控制的通告》中规定:
第二条 除悬挂市区号牌的车辆允许在市区行驶外,所有外地号牌摩托车严禁进入市区交通路段。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和江城区平冈镇、埠场镇居民新购的摩托车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安排一个专门号段的车牌,不需参加发牌指标公开摇珠。
但新入户的摩托车不准在市区交通路段行驶;居住在市区的阳东县干部、职工在2003年4月30日之前,可凭市区户口薄或法人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证件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其所属阳东县辖区号牌的摩托车迁回市区手续。
第四条 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正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一律实施报废。报废的摩托车,可如数配给车主新车入户指标;二冲程摩托车、机动三轮车、50C(含50C)以下及250C(含250C)以上排量摩托车一律不予办理入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参考资料来源:阳江市政府网-关于对市区摩托车实行总量控制的通告
截至2019年,交通法规中并未限制1000CC的摩托车不能上牌照,但部分省市1000CC的摩托车不能上牌照。
以阳江市为例,根据《关于对市区摩托车实行总量控制的通告》:
一、2003年2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凡在市区办理摩托车入户的,必须由车主本人持身份证和市区户口薄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申请登记,并依次领取注册登记序码。
然后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市公证处每月举行的发牌指标公开摇珠,中签者凭中签序码、车辆相关资料在30日内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车辆入户手续,逾期无效。
二、除悬挂市区号牌的车辆允许在市区行驶外,所有外地号牌摩托车严禁进入市区交通路段。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和江城区平冈镇、埠场镇居民新购的摩托车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安排一个专门号段的车牌,不需参加发牌指标公开摇珠,但新入户的摩托车不准在市区交通路段行驶。
居住在市区的阳东县干部、职工在2003年4月30日之前,可凭市区户口薄或法人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证件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其所属阳东县辖区号牌的摩托车迁回市区手续。
三、从外地迁入市区的居民其在用的外地号牌摩托车,凭车主在市区的户口薄和摩托车相关证件在2003年4月30日之前,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转入手续,改挂阳江市区号牌。
四、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正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一律实施报废。
报废的摩托车,可如数配给车主新车入户指标;二冲程摩托车、机动三轮车、50C(含50C)以下及250C(含250C)以上排量摩托车一律不予办理入户。
五、从2006年1月1日起,除申请报废车辆可安排新车入户外,市区对所有类型型号的摩托车都不办理入户和外地转入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 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第十四条 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阳江市政府网-关于对市区摩托车实行总量控制的通告
2013-04-10
201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