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风俗、服饰、节日习俗、饮食、民居
一、彝族风俗
1、成年礼:少女成年,要举行成年仪式。彝族少女成年的换裙仪式,彝语称为“撒拉火”,意为脱去童年的裙子,换上成年的裙子,俗称“换童裙”,在少女13岁或15、17岁时举行。
2、婚礼风俗:彝族的婚礼保留了许多古老的习俗,如泼水、抹黑脸、哭嫁、新娘婚前禁食、婚后“坐家”等。彝族男女婚前要举行订婚仪式,订婚时要先取吉兆合婚,男女双方各杀一头猪,取胆、胰观看,以胆色澄黄、胰大直肥为吉,若胰脏卷曲则为凶,表示不能相配。
二、彝族服饰
凉山彝族传统服饰,男女皆穿右衽大襟衣,披擦尔瓦、披毡、裹绑腿,平时跣足,冬天穿麻鞋。男子头缠中髻,不同次方言区的样式不同,左耳戴蜜腊珠、银耳环等饰物。
男裤在北部方言区根据不同的次方言有“大裤脚”、“中裤脚”、“小裤脚”之别。妇女着百褶裙、戴头帕,生育后,可戴帽或缠帕,喜佩耳饰、手饰,戴银领牌。
三、彝族节日习俗
彝族年是川、滇、黔彝族隆重的传统节日,彝语称“库施”。各地过年时间不一,通常在每年农历十月至十一月中、下旬选吉日过年。
火把节,为彝族的传统节日,日期为每年农历的六月二十四日,历时三天。节日期间,人们身着盛装,集中在村寨附近的平坝或缓坡上,唱歌、跳舞、赛马、斗牛、斗羊、摔跤、选美等,活动的内容丰富多彩,热闹非凡。
四、彝族饮食
彝族的饮食原料及食用方式有独特的风格。主食型食物为土豆、玉米、荞麦、大米等。副食型食物有肉食类、豆类、蔬菜类、调料类、饮料类。肉食类以牛、羊、猪、鸡为主,待客需杀牲,以杀牛为贵,羊、猪次之。
五、彝族民居
凉山彝族民居为“瓦板房”;贵州和云南北部及中部是“土掌房”、“方型碉楼”、“垛木房”和“厦片房”;广西和云南东部则是“干栏式”住宅。彝族村寨大多聚族而居,多坐落在依山傍水、向阳避风、树木茂盛、土地肥沃、地形开阔、有利于耕牧和军事防御的山坡上。
扩展资料
彝族的发展现状:
1951年1月10日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彝族自治政权—西昌县红毛姑彝族自治区(区级)。1951年4月、5月,分别建立了昭觉县彝族自治区和峨山县彝族自治区两个县级的民族区域自治政权。
随着民族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和民族政策的落实,在20世纪50年代,相继建立了凉山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三个更大范围的民族区域自治单位(地区级)。
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还相继在云南的江城、宁蒗、巍山、路南、南涧、寻甸、元江、新平、禄劝、漾濞、普洱、景东、景谷,贵州的威宁,广西的隆林,以及四川的峨边、马边等县建立了单一的彝族或彝族与其它少数民族联合的自治县。1979年1月,又将彝族居住比较集中的西昌地区合并到凉山彝族自治州中。
彝区的各自治机关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依照法律的规定,制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的单行条例。如凉山彝族自治州制定了“民主改革实施办法”;规定以当地通用的彝、汉两族文字作为自治机关行使职权的工具;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照顾彝族人民的风俗习惯,规定留下麻园地、姑娘羊、寿材树;对于彝族人民节日用粮、民族服装用布等问题也都有适当的照顾与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彝族
隋唐以来,彝族先民地区有乌蛮与白蛮的分化,乌蛮系由昆明部落发展而成,白蛮系以叟、濮为主体,并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
彝族先民在长期形成与发展中,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
彝族历史上一个重要特征,是长时期保持着奴隶占有制度。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及其以前,彝族先民社会已出现游牧部落与定居农业部落的分化。东汉至魏晋时期,各彝族先民地区继续分化出一批叟帅、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础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从原始部落向奴隶占有制度的过渡。
8世纪30年代,蒙舍诏统一六诏,云南彝族、白族先民联合各族上层建立了南诏奴隶制政权,统治中心在今云南西部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带,统治范围达到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与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布地区。
南诏奴隶制王朝曾长期统治彝族先民地区,不能不对当地奴隶制的存在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唐天复二年(902),南诏奴隶制王朝的覆灭,不意味着彝族先民地区奴隶制随之消亡。两宋300多年中,戎(宜宾)、泸(泸县)、黎(汉原)3州的彝族先民,处在宋王朝与大理政权的相互争取之中,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局面。与之相配合,奴隶制生产关系出现了强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况。
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骑兵自四川分三道进攻云南,经彝族地区,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各彝族地区出现比较松散的反蒙古联合,开始统一于罗罗族称之下。与之相对应,蒙古贵族加强了对各地彝族兹莫即土长的争取工作,发展为在部分边疆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土司制度。自1263~1287年,相继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宁等地设立彝族土司。
明代276年间,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大方),乌撤(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东川(会泽)、永宁(叙永)、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兹莫)连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着基本上相同的奴隶制度,与低下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各彝族地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3个等级。在上述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明代水西、建昌、乌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隶制的上层建筑。
康熙、雍正年间,清王朝在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给土司、土目、奴隶主势力以沉重打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部分地区比较迅速地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
文化艺术
彝族人民能歌善舞。彝族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统曲调,诸如爬山调、进门调、迎客调、吃酒调、娶亲调、哭丧调等。有的曲调有固定的词,有的没有,是临时即兴填词。山歌分男女声调,各地山歌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彝族乐器有葫芦笙、马布、巴乌、口弦、月琴、笛、三弦、编钟、铜鼓、大扁鼓等。彝族舞蹈也颇具特色,分集体舞和独舞两类,其中多为集体舞,如“跳歌”、“跳乐”、“跳月”、“打歌舞”和“锅庄舞”等。动作欢快,节奏感强,通常由笛子、月琴、三弦伴奏。
彝族:能歌善舞的民族
凉山是歌舞之乡,彝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
凉山彝族音乐风格古朴,品种繁多,民族特色鲜明而浓郁。民间音乐中的民歌和民间文学关系密切,很多普遍流传的抒情长诗,如《阿莫尼惹》、《阿依阿呷》、《阿惹妞》、《阿丝牛牛》等。都是用歌曲形式传唱的。除叙事性的歌曲外,有结婚时唱的歌曲如《惹打》,火把节唱的歌曲如《都火》、劳动时唱的歌曲如《犁地歌》、《牧学歌》等。此外还有山歌,如布拖高胜山歌、儿歌等。
彝族民歌因地区的不同,其风格也有差异。凉山南部地区的民歌高吭激越,中西部地区的民歌轻柔优美,东部依诺地区的民歌敦厚朴实。过去的彝族民歌,总的说来给人以压抑低沉之感,但其朴素优美的民族、地区韵味十分鲜明。民间器乐不是供作伴奏,而是独立发展,自成系统。引人注目的是它展示的历史时空跨度极大。常见的有口弦、月琴、马布、葫芦笙、胡琴、彝箫、坚笛、唢呐等。此外,吹木叶,即以一片树叶来吹奏乐曲也是彝族人民喜爱的民间音乐。口弦和月琴十分普遍,几乎所有的妇女.无论老幼,襟前都挂着一付口弦,随时可以演奏。口弦是一种独特而简易的乐器,由几片长约七八厘米的薄簧片组成.有竹片和铜片两种,最少的两片,最多的达五六片。竹制的音色深厚、低沉。铜制的音色清脆、秀丽。吹奏时以手指拨动,利用口腔共鸣变化音色。簧片除发出本音外.还发出十分优美的泛音,构成音乐较宽的曲调。月琴多为中青年男子喜爱,其中不乏优秀的民间月琴手。50年代.凉山彝族姑娘沙玛乌芝在莫斯科世界青年联欢节演奏的月琴.受到热烈赞扬。
凉山彝族的民间舞蹈往往和歌唱、器乐的演奏分不开。民间舞一类是产生于生产劳动中的舞蹈如荞子舞、包谷舞、织毡舞等,大多是模拟劳动动作和表现生产过程。另一类是在节日或在婚嫁欢乐场面中常见的舞蹈如跳锅庄、跳“都火”、对脚舞、被毡舞、芦至舞。有的表现耕牧的勤劳。丰收的欢乐,有的表现征战的勇敢、爱情的追求。
从彝族民间艺术中开出的凉山歌舞之花,不仅在中外舞台上一展辉煌,而且在现代生活中遍地开放。今天,在凉山城乡经常可以看到男女老少手拉着手,踏着民族风味的节拍,欢乐地跳着达体舞。达作是彝语的音译,意为踏地舞或脚踏舞,是在传统的彝族歌舞基础上编创而成的一种集体舞蹈。动作简练明快,音乐悠扬流畅,乡土气息浓郁,时代色彩强烈。80年代一经形成,迅速普及全州并以大西南民族交谊舞的态势,很快向州外、省外推开。在94凉山彝族国际火把节上来自国内外的客人和彝族同胞手拉手,围着一堆堆青火.跳在一起,融为一家,场面热烈壮观.气氛亲切感人。
彝族的民族音乐包括歌曲和乐器。
彝族的歌曲有:史诗歌、情歌、喜歌、风俗歌--内中又有喜酒歌、叫魂歌、送鬼歌、巫师调等多种曲调;从名目上分,歌曲有俄、雅、左、格等。“俄”是唱的意思,可以在各类场合中演唱,气氛较为轻松随意;“雅”是一种独唱山歌,演唱者一般为男女青年,多为触景生情;“左”是一种婚礼歌,在举行婚礼大夜晚,由主客双方各出两名歌手边舞边唱;“格”是一种悼念死者时或祭祖活动时演唱的合唱歌曲,一人领唱,众人学唱,歌词由领唱者即兴创作;“毕”是指彝族毕摩在进行宗教活动时唱的歌,我们称之为宗教音乐,以与“俄”进行区分。音乐则有歌舞音乐、口弦音乐、吹叶子音乐,其中也各有许多曲调。此外,还有多种乐器:月琴是彝族最喜爱的乐器之一,弦普遍为两根,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口弦是用竹质、铜质制成形状象竹叶的簧片,在中间有一簧舌,靠控制呼吸来调节音色;“玛布”是彝族独特的乐器之一,其吹奏特点是利用鼻孔吸气,让鼓腮连续不断送气,可模仿婴儿啼哭,鸟雀鸣唱;葫芦笙和唢呐,多用于吹奏彝族民歌和曲调。
服饰
彝族服饰,各地不尽相同。凉山、黔西一带,男子通常穿黑色窄袖右斜襟上衣和多褶宽裤脚长裤,有的地区穿小裤脚长裤,并在头前部正中蓄小绺长发头帕,右方扎一钳形结。妇女较多地保留民族特点,通常头上缠包头,有围腰和腰带;一些地方的妇女有穿长裙的习惯。男女外出时身披擦尔瓦。首饰有耳坠、手镯、戒指、领排花等,多用金银及玉石做成。
风俗习惯
"爬花房"--彝族男女的婚恋:"爬花房"是楚据彝族特有的风俗。姑娘年满16岁,父母就为她另盖一间小草楼,让其单独在其中过夜,而年满20岁的男青年,可以在夜晚爬上心爱姑娘的草楼谈情说爱。他们在一起吹响蔑,对调子,互诉爱恋之情。即使同时有几对青年男女也是如此,大家并无拘束。一旦爱情成熟,男女双方只要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双方父母一般不会干涉儿女们的选择。
云南小凉山彝族的婚礼相当别致。结婚时,男方要备马,携带酒、布、肉、养面等礼物去迎新娘。女方村里的姑娘,可使出浑身本事向迎亲的客人泼水,捉住拼命戏乐。送亲的人全要男子,新娘至男方门前,要到太阳落山方可进门。进门前,由一人托着装有羊肉、养把把和酒的木碗,在新娘头上绕一圈,以示婚后生活富裕。然后,新娘由表兄弟背进屋去。
"跳菜"--彝族的歌舞伴餐:"跳菜",即舞蹈着上菜。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最高礼仪,是舞蹈、音乐与杂技完美结合的历史悠久的传统饮食文化。
宴宾时,通常用方桌沿两则一溜摆开,宾客围坐三方,中间留出一条"跳菜"通道。三声大锣 拉开"跳菜"序幕:大锣、芦笙、三弦、闷笛、树叶等民乐齐奏;在姑娘小伙"呜哇哩--噻噻"的吆喝声中,只见顶着托盘的彝家男子双手拱揖,脚步忽高忽低,忽急忽缓,另一个人头顶和双臂各撑一菜盘(共24碗)紧随其后入场。他们合着古朴纯厚的民乐协奏曲,脸上作着滑稽州怪相,跳着歪来复去而又轻松、优美、流畅、连贯的舞步,一前一后登场。两位手舞毛巾的搭档,则怪态百出,形如彩蝶戏花般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为其保驾护航。
一对托菜手要上菜四桌,搭档把32碗菜摆成回宫八卦阵,每碗菜都像一粒"棋子"。自有定位,全按古已有之的规矩逐一落桌,丝毫不乱。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
服饰:
彝族服饰种类繁多,色彩纷呈,是彝族传统文化和审美意识的具体体现。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生活在不同地区的彝族人民,创造和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服饰习俗,在彝族物质民俗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 根据彝族服饰民俗的地域、支系表现,可将彝族服饰划分为凉山、乌蒙山、红河、滇东南、滇西、楚雄六种类型,各种类型又可分为若干式样。这里介绍其中几种。 (1)凉山型 主要流行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和毗邻各县,以及云南省金沙江流域。由于大小凉山天堑壑障的隔绝所造成的特定自然地理环境以及特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形态一一奴隶制,其服饰古朴、独特,较完整地保持了传统服饰的文化特征。 凉山男女上衣均为右衽大襟衣。男女老幼皆披擦尔瓦,披毡,裹绑腿,套毡袜。男子发式为传统的“天菩萨”,即蓄一绺长发椎髻于头顶头,大多头上盘缠黑色或深蓝色长巾,且常裹成一尖锥状,斜插额前,称为“英雄结”,左耳戴蜜腊珠、银耳圈等饰物。下着长裤,并因语言,地域不同而有大、中、小裤脚之分,佩饰最富特色即为“图塔”,是斜挎于身上的佩带,用细牛筋编织成带,带面镶以白色砗磲片。妇女着裙,戴头帕,生育后戴帽或缠帕。双耳佩银、珊瑚、玉、贝等耳饰,重颈部修饰,戴银领牌。下着百褶长裙,成年裙分为三节,上节为裙腰,中节成筒状,下节多皱褶。多在腰际佩挂一三角形荷包,包面精饰各种纹样,下端缀以五色飘带,用于盛物。另在胸前佩戴口弦、针筒以及装饰过的獐牙,信能以之辟邪。其衣饰的传统衣料以自织自染的毛麻织品为主,喜用黑、红、黄等色,其工艺可用挑、绣、镶、滚等多种技法,火镰、羊角、蕨芨草等图案是其传统纹样,下分依诺、圣乍、所底三个样式。 (2)乌蒙山型 本型服饰过去多以毛,麻织品为主,现多用布料,色尚黑,多为青、蓝色。其基本款式为大襟右衽长衫、长诲。女服盘肩,领口、襟边、裙沿有花饰。又可分为威宁式和盘龙式。 (3)红河型 本型男装各地基本一致,多为立领对襟短衣、宽裆裤;女装则多姿多彩,其款式既有长衫,也有长衣和短装,大多衣外套坎肩, 普通着长裤,系围裙。头饰琳琅满目,尤喜以银泡或绒线作装饰。可分为元阳式、建水式及石屏式。 (4)滇东南型 本型服饰流行于滇东南彝区及广西那坡等地。女装以右襟、对襟上衣及长裤为主要款式,个别地区着裙;男装上为对襟,外套坎肩,下穿宽裆裤。广西那坡、云南麻栗坡部分彝族还保留着贯斗方袍的古老款式,这款服装仅在节日或举行仪式时妇女穿用。 本型衣装多以白、蓝、黑为底色,多饰动植物花纹和几何图案。工艺有刺绣、镶补、蜡染等多种技法。分路南、弥勒、文西三式。 总体而言,彝族服饰具有以下4个特点:(1)反映了黑之尊、黄之美的审美观;(2)反映了彝族“顾头”的生活习惯和荣誉意识;(3)男子服饰多体现其英勇善战的气概;(4)服饰图案纹样体现了彝族对自然的理解和崇敬。
饮食
彝族生活中的主要食物,大部分地区是玉米,次为荞麦、大米、土豆、小麦和燕麦等。肉食主要有牛肉、猪肉、羊肉、鸡肉等,喜欢切成大块大块(拳头大小)煮食,汉族称之为“砣砣肉”。大、小凉山及大部分彝族禁食狗肉,不食马肉及蛙蛇之类的肉。彝族喜食酸、辣,嗜酒,有以酒待客的礼节。酒为解决各类纠纷,结交朋友、婚丧嫁娶等各种场合中必不可少之物。
民居
彝族的房屋结构有的地区和周围汉族相同,凉山彝族居民住房多用板顶、土墙;广西和云南东部彝区有形似“干栏”的住宅。
土掌房--彝族独特的民居建筑:彝族的"土掌房"与藏式石楼非常相似,一样的平顶,一样的厚实。所不同的,是它的墙体以泥土为料,修建时失用夹板固定,填土夯实逐层加高后形成土墙(即所谓"干打垒")。平顶的制作也与石楼相似,也具备晒场的功能。土掌房分布在滇中及滇东南一带。这一带土质细腻,干湿适中,为土掌房的建造提供了大量方便易得的材料和条件。
彝族住房多为三间或五间。正中一间为堂屋,是家庭成员聚会之所,亦为接待客人之所。靠墙壁左侧,设一火塘,火塘边立石三块成鼎状,锅支其上,称为"锅庄"。锅庄严禁人踩踏跨越,否则认为不吉。锅庄上方,以蔑索吊一长方形木架,上铺竹条,作烘烤野兽干肉或蒜头、花椒、辣子之用。火塘用以煮饭、烧茶、取暖和照明。彝族一家老幼,常围火塘而坐,叙天伦之乐,火塘成为彝族传递文化的场所。一般彝族人家,则在火塘边铺一草席,身裹披毡而眠。
历法
与玛雅文明相媲美的彝族十月太阳历:历法是人类文明的标志。闻名世界的玛雅文化其精髓之一便是历法。以前,中国大部分地区都通行农历。但在我国的彝族,至今还保留着一种鲜为人知的古老的历法--彝族十月太阳历。据推测,此种历法源渊于远古伏羲,大约有上万年的历史。它把中国的文明史追溯到埃及、印度、巴比伦三个文明古国之前。
彝族十月太阳历以12届相轮回纪日,3个属相周期为一个时段(月),即36日为一月,30个属相周为一年。1年10个月,360日,10个月终了,另加5日"过年日",习称"过十月年",全年为365天。每隔3年多加1天,即闰年(闰日),为366天。
据考证,彝族的向天坟,其实就是古人用以观天象星斗的天文台,与彝族太阳历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彝族十月太阳历是悠久神秘的古老历法,它与中国儒、道、阴阳学说有深厚的渊源关系,至今还有许多"密码"有待破译和研究。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彝族宗教具有浓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崇奉多神,主要是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自然崇拜中,最主要是对精灵和鬼魂的信仰。
彝族的节日主要有“火把节”、“彝族年”、“拜本主会”、“密枝节”、“跳歌节”等。“火把节”是彝族地区最普遍而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一般多在夏历六月二十四日或二十五日。每到火把节,彝族男女老少,身穿节日盛装,打牲畜祭献灵牌,尽情跳舞唱歌、赛马、摔跤。夜晚,手持火把,转绕住宅和田间,然后相聚一地烧起篝火,翩翩起舞。
火把节--彝族的狂欢节:"火把节"一般在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晚上举行,是彝族盛大的节日。
当夜幕降临后,人们挥动火把,成群结队绕村串寨,翻山过田,互相往对方的火把上撒松香粉,打火把仗,满山遍野照耀得如同白昼。照彝族的习俗,在火把上撒松香粉,使火把"嘭"地腾起一团绚丽的火花,并扬起一股香气,是表示一种美好心愿:后辈对老辈撒,是尊敬,祝 福长寿;长辈对晚辈撒,是爱抚,祝愿吉利; 同辈互撒,是亲密友爱;青年男女互撒,则是恋爱的开始。
路南、圭山等地的彝族,节日期间,人们弹着大三弦,跳起"阿细跳月",同时举行摔跤、斗牛等活动;楚雄、弥勒等地的彝族,也举行传统的"祭火"仪式。节日之夜,在彝族聚居的大山深处,到处是"火树银花不夜天",景象十分壮观。
赛装节--彝族少女的时装表演:楚雄彝州有两个地方有赛装节。一个是永仁县直苴村的赛装节,时间为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日。一个是大姚县三台乡的赛装节,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二十八日。
赛装节为居住分散,平时很难有机会相聚相识的青年男女提供了一个表白爱情的机会。而姑娘们最能显示自己的,就是看谁的衣服最漂亮。彝族女子的服装,全靠手工桃花和刺绣,做一套衣服往往要花一两年的时间。因此,谁的衣服多、花样好,谁就会被看作是勤劳能干、心灵手巧的人。
与过去的赛装方式不同、现在,人们已不再把所有衣服都穿在身上,而是不停地更换新衣,有的姑娘一天要换五六套衣服。于是,赛装节上也就多了一个景致:在山管边、青树下,老人们搭起无数帐棚,烹煮着食物,忠实地为自己的姑娘守护着服装。
赛装节从一开始就有比赛的性质,这可谓是最早的时装表演。所不同的是,彝族少女既是服装的设计者,也是制作者,更是表演中的"时装模特"。
打歌--最受欢迎的全球民间舞蹈:每逢收获、婚嫁或节庆,生活在云南的彝族,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上千人,围着一堆堆熊熊的烈火,以四周沉寂肃穆的青山和深邃神秘的天幕为背景,合着芦笙、短笛、月琴和树叶吹奏的音乐节拍,男女手拉手,围成圆圈,逆时针方向踏足而歌,通宵达旦,兴尽方休。
1986年,美国国际民间艺术组织曾把这种民间自娱性的歌舞列为最受欢迎的"全球十大民间舞蹈"之一。
"打歌"遍及云南,不仅彝族,就连白族、纳西族等民族中都盛行这种歌舞形式,只是叫法不同而已,如有"打歌"、"左脚舞"、"踏歌"、"跳芦笙"等名称。
据考证,"打歌"系"踏歌"转音而来。早在汉唐之际,"踏歌"就曾是我国中原及南方民间十分活跃的民俗性歌舞。而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的铜鼓形贮贝器上所铸的"滇族羽舞"和江川李家山出土的18个垂尾人连臂环舞的铜扣饰以及凝固在云南沧源等地崖画上的舞蹈图纹,其舞蹈图案都与彝族的"打歌"形象相同,这也许可作为彝族"打歌"起源古老悠久的佐证。
2013-04-10
彝族生活中的主要食物,大部分地区是玉米,次为荞麦、大米、土豆、小麦和燕麦等。肉食主要有牛肉、猪肉、羊肉、鸡肉等,喜欢切成大块大块(拳头大小)煮食,汉族称之为“砣砣肉”。大、小凉山及大部分彝族禁食狗肉,不食马肉及蛙蛇之类的肉。彝族喜食酸、辣,嗜酒,有以酒待客的礼节。酒为解决各类纠纷,结交朋友、婚丧嫁娶等各种场合中必不可少之物。
彝族的房屋结构有的地区和周围汉族相同,凉山彝族居民住房多用板顶、土墙;广西和云南东部彝区有形似“干栏”的住宅。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
待客热情,非常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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