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的繁体字是什么?
和的繁体字和简体字一样,依然是和。
和
拼 音 hé hè huò huó hú
部 首 禾 笔 画 8 五 行 水 五 笔 TKG
[ hé ]
1.平和;和缓:温~。柔~。~颜悦色。
2.和谐;和睦:~衷共济。弟兄不~。
3.结束战争或争执:讲~。媾~。军阀之间一会儿打,一会儿~,弄得百姓不得安生。
4.(下棋或赛球)不分胜负:~棋。~局。末了一盘~了。
5.姓。
6.连带:~盘托出。~衣而卧(不脱衣服睡觉)。
7.引进相关或比较的对象:他~大家讲他过去的经历。柜台正~我一样高。
8.表示联合;跟;与:工人~农民都是国家的主人。
9.加法运算中,一个数加上另一个数所得的数,如6+4=10中,10是和。也叫和数。
10.指日本:~服。
[ hè ]
1.和谐地跟着唱:曲高~寡。一唱百~。
2.依照别人诗词的题材和体裁做诗词:奉~一首。
[ huò ]
1.粉状或粒状物掺和在一起,或加水搅拌使成较稀的东西:~药。藕粉里~点儿糖。
2.用于洗东西换水的次数或一剂药煎的次数:衣裳已经洗了三~。二~药。
[ huó ]
在粉状物中加液体搅拌或揉弄使有黏性:~面。~泥。~点儿水泥把窟窿堵上。
[ hú ]
打麻将或斗纸牌时某一家的牌合乎规定的要求,取得胜利。
扩展资料
组词
一、和好 [ hé hǎo ]
1、和睦友好。
《管子·幼官》:“和好不基,贵贱无司,事变日至。”
2、互相亲睦友好。
《隋书·高祖纪上》:“ 陈 郢州 城主 张子讥 遣使请降,上以和好,不纳。”
3、恢复和睦的友好关系。
宋 苏辙 《上皇帝书》:“其终,卒致於废黜谋臣而讲和好。” 刘宾雁 《本报内部消息》:“谁知道 黄佳英 能不能跟他重新和好呢?”
二、暖和 [ nuǎn huo ]
1、温暖。谓不冷也不太热。
《红楼梦》第八回:“他那里比这里暖和,你那里坐着,我收拾收拾就进来和你说话儿。”《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回:“我方才在外面走动,很作了几个恶心,头脑子生疼,到了屋里,暖和多了。” 曹禺 《北京人》第三幕:“这么大的一所房子,走东到西的没有一块暖和地方。”
2、使之暖和。
杨朔 《征尘》:“你先烤烤火,暖和暖和。” 柳青 《创业史》第一部题叙:“是他衰老的身上的体温,暖和着那个孱弱的小女孩的。”
3、感到温暖。
老舍 《四世同堂》十七:“ 李四爷 的心中暖和了一点,把小纸包接了过来。” 巴金 《军长的心》:“我好像看见了军长的心,它在放光,它在燃烧。我越想仿佛越看得清楚,我的眼睛越明亮,我的心越暖和。”
三、平和 [ píng hé ]
1、平正谐和;调和。
《左传·昭公元年》:“先王之乐,所以节百事也,故有五节;迟速本末以相及,中声以降。五降以后,不容弹矣。于是有烦手淫声,慆堙心耳,乃忘平和,君子弗听也。”《管子·形势解》:“明主犹 羿 也,平和其法,审其废置而坚守之,有必治之道,故能多举而多当。” 元 耶律楚材 《弹相思二绝》之一:“秋思而今不入时,平和节奏苦嫌迟。”
2、宁静;温和;不偏激。
《礼记·乐记》:“感条畅之气而灭平和之德,是以君子贱之也。” 陈澔 集说:“减败人心和平之德。” 宋 司马光 《辞左仆射三札子》:“酌宽猛之政,处大小之事,必平和允惬,曲尽其宜。” 鲁迅 《书信集·致曹聚仁》:“那些维持现状的先生们,貌似平和,实乃进步的大害。” 茅盾 《子夜》七:“ 吴荪甫 又打断了 费小胡子 的话,口气却平和得多,而且脸上也掠过一丝笑影。”
3、康复;痊愈。
《晋书·华表传》:“伏惟圣体渐就平和,上下同庆,不觉抃舞。” 唐 颜真卿 《与御史帖》:“窃闻尊候平和, 真卿 瞻仰瞻仰!”
4、方言。谓纷扰停止。
中国大陆于1956年开始制定和推行简化字,简化字在中国大陆取得了正体字的地位。繁体字就是与简化字相对的被简化的汉字。除此之外,很多汉字没有被简化,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些字叫作传承字,既不是繁体字,也不是简化字。所以,并不是现在在中国大陆使用的汉字都是从繁体字简化而来的。
没有使用简化字的中文经常被称为繁体中文(某些认为繁体中文是正统的人也会称之为“正体中文”,中国台湾地区的一套汉字取字方案所取的字叫“正体字”,使用这套“正体字”方案的中文也叫“正体中文”)。其中的文字在很多时候会被笼统的称为“繁体字”。由于这些汉字未经汉字简化,故有人认为比简化字较为美观,为传统的中华文化的精髓,应将其称为“正体字”。繁体字的取字在各地有所不同,中国大陆《简化字总表》里面所列的简化字对应的繁体字和港台的实际取字就有分别,而且港台的取字未亦未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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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各个使用繁体字的地区都有相应的规范:
台湾:标准为《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和《罕用字体表》。标准写法和中国大陆的繁体写法有些地方不同,“黄(田字出头)”,台湾为“黄(田不出头)”;香港为“骨,下为两横”,台湾为“骨,下为“点提””,中国大陆为“骨”;香港为“衞”,台湾为“卫”等等。
香港:以《常用字字形表》为准。香港和台湾的差异整体来说并不算多,像“携”等字,都显得一致。但也有些字的分别则较明显,如“充”与“充”、“读”与“读”、“裏”与“里”、“着”与“著”等,前者为香港标准写法,后者为台湾标准写法。
中国大陆:以《简化字总表》和《新华字典》(繁体字版)上的为准。部份写法有类似简体字的整理,使中国大陆的繁体字与台湾、香港的繁体字有些差异,没有那麽符合字源。如台湾、香港均以“冲”、“吕”、“猫”为正体字,但大陆的繁体字,则仍要写作俗写的“冲”、“吕”、“猫”。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用来推行“规范汉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表明当前推行的规范汉字为简化字和传承字。繁体字只在特别情况——如编写文字学的书籍、练习书法、出版古籍等时候使用。在一般情况下,繁体字被视为不规范、不可使用的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