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回答
展开全部
你好!(1)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可办理正常退休。
(2)从事井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
(3)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因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退休手续。
具体请直接咨询相关劳动部门,请留意。
(2)从事井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
(3)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因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退休手续。
具体请直接咨询相关劳动部门,请留意。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